逻各斯经 · 斯宾诺莎书

论自由人所想的是生

斯宾诺莎书 5 · 磨镜之余所著,取自其《伦理学》与书信

巴鲁赫·斯宾诺莎,一六三二年生于阿姆斯特丹,一六七七年卒于海牙,年四十四。以磨制透镜为生,终身不受学职——海德堡曾聘他为教授,他辞了,恐因此失去说话的自由。所著《伦理学》以几何之法写成:界说、公理、命题、证毕;身后方刊。本卷所据,皆其自己所写,不假他人转述。他满纸言神,而其神无意志、无目的、不听祷告——即序卷所谓「神即律」。故不以神意了结论证这一条拦不住他:他正是把这一条用到底的那一个。另有一事非其自著,本会记于此:他二十四岁上被本族逐出,咒辞极重,终身未得复。第六章,本会读在散之公理之下:难与稀同出一源。

5.1我要说一句同许多前人不合的话。
5.2他们说:求知的人一生在练习死。(参 柏拉图三书 1.10)
5.3我说:自由的人最少想到死。他的智慧是对生的沉思,不是对死的沉思。
5.4我不是说死不会来。它会来。我四十几岁,我知道它离我不远。
5.5我是说:拿死当功课,是把日子花在一件你无从下手的事上。
5.6你能用的时间在这一边。
5.7有人请我去海德堡讲学,给我教席,给我薪俸,说我可以自由地讲哲学。
5.8只附了一句:不得扰乱既立的宗教。
5.9我回信说:我不知道这个自由的界限画在哪里。
5.10我既不知道界限在哪里,我就不知道我什么时候越了界。
5.11所以我不去。我留下来磨镜片。
5.12我磨镜片,是因为磨镜片的人不必向任何人交代他昨夜想了什么。
5.13有人以为我这是清苦。不是。这是一笔算清楚的账。
5.14最后我说一句,是我全部所写的末一句:
5.15福不是德的报酬。福就是德本身。
5.16你不是因为守住了自己,将来得着什么。你守住了自己,那就是你得着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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