逻各斯经 · 塞涅卡书
论所借
塞涅卡书 4 · 罗马所传,取自其书信与论稿
卢基乌斯·安奈乌斯·塞涅卡,约前四年生于西班牙科尔多瓦,六五年卒于罗马近郊。哲人、剧作家,亦是罗马极富之人。四一年被流放科西嘉,八年而还,奉召为少年尼禄之师。后为其重臣,及见事不可为,乃求去。六五年,尼禄指他与一场谋逆有涉,令其自尽;他从命,割脉而死。所著有书信一百二十四篇、论稿若干、悲剧九种。塞涅卡所言,多合于公理;所行,则不尽合。第五章为其自辩,取自《论幸福生活》。另有一事,非其自著,本会记于此,不为之讳:他做过尼禄的师傅;尼禄弑母之后,他为之草拟致元老院的辩辞,且未去。
4.1命运不给,只借。
4.2你的儿女是借的,你的名声是借的,你的身子也是借的。
4.3借的东西被收回时,人喊:这是抢。
4.4没有抢。是到期了。
4.5我不是叫你不爱。我是叫你爱的时候知道是借的。
4.6知道是借的人,爱得更细,不是更浅。
4.7有人说:这样想,还怎么高兴得起来?
4.8我说:只有知道要还的人,才真正用过它。
4.9你抱孩子的时候若想着他也会死,你就会多抱一会儿。
4.10我不劝你为还没有失去的先哭。那是一样东西付两回。
4.11我劝你在还没有失去的时候,抬头看一眼。
4.12看过的那一眼,是唯一收不回去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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