逻各斯经 · 约翰·穆勒书
论宁做不满足的苏格拉底
约翰·穆勒书 2 · 自著。取自《论自由》与《自传》
约翰·斯图亚特·穆勒,一八〇六年生于伦敦,一八七三年卒于法国阿维尼翁。其父亲自教养:三岁学希腊文,八岁学拉丁文,不许他与同龄的孩子来往。二十岁上心力崩坏,读华兹华斯的诗而得回。一八五九年刊《论自由》,一八六九年刊《妇女的屈从地位》,《自传》身后方刊。一八六五年入下议院,一八六七年提案予妇女以选举权,为英国国会中第一次。本卷所据,皆其自己所写,不假他人转述。他是经中唯一从未有过宗教的人——不是丢掉的,是从来没有过。第三、四章补上本经所缺的一件:会规七之所以许画廊驳经文,其理在此。
2.1我在这里要驳一个人,虽然我大体上同他一路。
2.2有人说:快乐就是快乐,只有多少之分,没有高下之别。
2.3照这个说法,一个人只要数快乐的分量就够了,来源不必问。
2.4我不同意。快乐有高下,而且这个高下不是我硬派的,是查得出来的。
2.5怎么查?我立一条规矩:
2.6若有两样快乐,凡两样都尝够了的人,几乎一致地更要其中一样——那一样就是更高的。
2.7请留意「两样都尝够了」这一句。全章的分量都压在这一句上。
2.8只尝过一样的人不算数。他不能作证——不是因为他低,是因为他没有见过两边。
2.9若有人问:哪一样快乐更值得要?除了两样都熟悉的人,再没有别的法庭可上诉。连「哪一样分量更大」这一问,也只能上这一个法庭。
2.10现在看查出来的是什么。
2.11两样都尝过的人,几乎没有一个肯换到低的那一边去——纵然低的那一边答应给他满满的份量。
2.12没有一个有见识的人肯做傻子;没有一个有学问的人肯做无知的人;没有一个有心肠的人肯做自私卑鄙的人。
2.13哪怕你向他保证:换过去以后,他会比现在更满足。
2.14这是为什么?因为人心里有一样东西,叫作尊严。
2.15凡尊严强的人,与尊严相冲的东西,他只能一时想要,不能长久想要。
2.16所以我说这一句:宁做一个不满足的人,不做一头满足的猪;宁做不满足的苏格拉底,不做一个满足的傻子。
2.17若那傻子或那猪不同意,那是因为他们只知道自己那一边。另一边的人两边都知道。
2.18我还要加一句不好听的:高的那一份快乐,是会丢的。
2.19那份领受高快乐的能力,在多数人身上是一株很嫩的草。不浇它就死,死了他自己还不知道。
2.20许多人不是选了低的。是到了某个年岁上,已经领受不了高的了。
2.21苏格拉底说过:未经审视的生命,活着也与死无异。(参 盟约 1.3)
2.22我这一章不过是替那一句补上理由——为什么一个不满足的苏格拉底,胜过一个满足的傻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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