逻各斯经 · 富兰克林书

论那本小册子

富兰克林书 1 · 自著。取自其《自传》与结社章程

本杰明·富兰克林,一七〇六年生于波士顿,一七九〇年卒于费城。十七岁自兄长处出走,以印刷为业,办报,刊《穷理查年鉴》。一七五二年以风筝试雷电,遂制避雷针;又制眼镜之双光、火炉之新式,皆不申请专利,谓利当归众。创立公共借书楼、救火会、医院与学院。参与起草《独立宣言》,后使法国,为美国求得援兵。《自传》未竟,身后方刊。他早年蓄奴,后来不再蓄,晚年为废奴会会长,临终前数月上书国会请废其事。记这一件,不是要挑他的短:一个人肯把自己先前做过的事推翻,正是本经所看重的。本卷所据,皆其自己所写,不假他人转述。他是经中第一个手艺人——印工;也是经中做过最多不相干之事的一个:办报、试电、设借书楼与医院、起草国书、出使外邦。他是自然神论者,也写过私祷;然而他从不以神意了结一场论证。他所立的结社以证据断事。至于德行,他列了十三条,画一张表,每日在自己犯了的那一条底下点一个记号,指望有一个礼拜整页是干净的——那一页他一生没有拿到。他做的事不寻常,他的样子却寻常:好说笑,在宫廷与在市井都合得来。

1.1我年轻时想过一件事,如今看来很狂妄:我想做到道德上无缺。
1.2我以为只要我知道什么是对的,我就不会去做错的。
1.3我很快发现不是这样。
1.4习惯拉着人走。一时不留神,脚就回到旧路上去。而且我顾住这一样,那一样就松了。
1.5所以我明白:光有想头不够,得有个法子。
1.6我列了十三样:节制、寡言、有序、决断、俭朴、勤勉、诚实、公正、中庸、清洁、宁静、贞洁、谦逊。
1.7每一样我写成一句吩咐,不写成一条大道理。
1.8譬如「节制」,我不写「节制是好的」,我写:食不过饱,饮不至醉。
1.9我做了一个小本子,画上格:横七道,一星期七天;竖十三行,一行一样德。
1.10每晚睡前把这一天过一遍。犯了哪一样,就在那一格里点一个黑点。
1.11我不同时对付十三样。一星期只专顾一样;别的照旧记,但不苛求。
1.12十三个星期转一轮。一年转四轮。
1.13头几轮,我的本子黑得吓人。
1.14可是黑点在少下去。
1.15那是我头一次看见自己在动,而不是觉得自己在动。
1.16这一条我要留给后来的人:
1.17你若只在心里改自己,你改的是你对自己的印象。(参 最高盟约 1.1)
1.18你若把它写下来,一天点一次,你改的才是你。(参 会规 1.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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