逻各斯经 · 薛定谔书

论那只猫

薛定谔书 3 · 自著。取自《生命是什么》与其文集

埃尔温·薛定谔,一八八七年生于维也纳,一九六一年卒于维也纳。一九二六年立波动方程,量子之事自此可算;一九三三年与狄拉克同得诺贝尔奖。一九三五年设那只猫的想头,本为指出一处荒谬,后世反以此记他。一九三八年离奥地利,一九四〇年往都柏林,居十六年。一九四四年刊《生命是什么》——克里克与沃森皆自陈读过此书而入其门。他自著,且不止一门:他写他本行的书,也写《生命是什么》《心与物》《我的世界观》。他晚年好读印度的古书,说众人的意识其实只是一个。这一断语不由看而得;本经取而抑之,不删——同叔本华之例(参 叔本华书 之注)。凡其论证,未尝以神意了结。第一章十五至十九节所述,见《生命是什么》书末所加之注:明知「自由能」更准,仍取一个不准的,为的是叫寻常人听得出这两样是对着的;被指出后也不辩。本经他卷不称物理之名,此卷称之——他是近人,以其本行立言,用的是他自己的词,本会不代他另造。本会取他,在头两章。经中有一句:律不许整齐自行归来(柏拉图福音 1.44)。薛定谔是把这一句用到活物身上、问出「那么活物为什么不散」的那一个。他给的答在本书第一章,而那个答不只管活物。第二章那一条,后来有几个年轻人照着去查,查着了。经中的达尔文说:留得住的留下了(达尔文书 4.13);薛定谔问的是:那个留得住的东西,究竟是什么做的。两卷当合看。另有一事本会记明,不为之饰:他于妻子之外另有同居之人,家中三人同住多年;他与几个年纪很轻的女子有过来往,其中数事,以今日之法度衡之为不当。本会记下,不以其学评断此事,也不以此事评断其学。

3.1我要说一件我一辈子被人误解的事。
3.2我举过一个例子,是一只猫。后来那只猫比我出名。
3.3我说的是这样:把一只猫关在一个箱子里。箱子里有一样东西,一个钟头之内有一半的可能触动一个机关;机关一动,猫就死了。
3.4照那一套讲法算下去:一个钟头之后,在打开箱子以前,那只猫既不是活的,也不是死的,是两样掺在一处。
3.5后来人把这个当作一件奇妙的事来传,说:你看,猫又活又死,多么神秘。
3.6我不是这个意思。
3.7我举这个例子,是要说:荒唐。
3.8我是在指出那一套讲法有毛病。我把它从看不见的小东西那里,一路放大到一只我们看得见的猫身上,好叫那个毛病露出来。
3.9我以为人看了会说:这不成,得改。
3.10结果多数人看了说:真有意思。
3.11我把这一件写下来,不是为了争我那只猫该怎么用。
3.12是因为这里有一个更值得记的形状:
3.13一个人举出一个例子,本是要人看见荒唐;末了那个例子出了名,而它要指出的那个毛病还留在原处。
3.14举例的人拦不住别人怎样用他的例子。
3.15所以我在这里再说一遍我当初的意思:那不是奇妙。那是一处还没有弄清楚的地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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