逻各斯经 · 奥勒留书
论你可以不生这个意见
奥勒留书 7 · 手记。自著,然不为人读而写
马可·奥勒留,一二一年生于罗马,一八〇年卒于多瑙河边的军中。自一六一年为罗马皇帝,在位十九年,其间瘟疫、水患、边患不绝,他大半时日在军营度过。手记以希腊文写成,共十二卷。他自著,然非为发表而写。这是一本手记:他在军营里,在夜里,写给自己看的。他没有取书名,也没有打算给人读。故其中多有重复,多有自己劝自己的话;本会一处也不删——那正是此卷的用处:它不是讲给你听的,是一个人做给你看的。他是当时天下权柄最大的人。经中另有一位是奴隶(参 爱比克泰德书)。两人所说几乎是同一件事。本会以为,这一点比他们各自说了什么更值得看:同一条道理,一个从最底下证过,一个从最顶上证过。第六章要紧:他满纸言神,却从不拿神了结一场论证——他把话说成「或是安排,或是原子」,两头都算过,出来是同一个结论。本会取他,取的正是这一点。
7.1有一件事,人多半不知道自己做得了:
7.2你可以不生这个意见。
7.3一件事落到你面前,它本身没有力气逼你怎样看它。
7.4是你自己在它上头加了一句:这是坏的。
7.5那一句是你加的。加了就疼,不加就不疼。
7.6你说:那我岂不是自欺?
7.7不是。事情还是那件事情。我只是不替它添一个我没查过的判断。
7.8「我受了亏」——把这一句去掉,那个亏就没有了。
7.9我这样说,不是叫你不管事。该办的照办。
7.10是叫你把办事和难受这两样分开:办事在你,难受多半是你自己添上去的。
7.11还有一件,从这里长出来。
7.12挡路的东西,本身会变成路。
7.13一件事拦住了你原要做的,你就改做那件事本身所许你做的。
7.14火遇着扔进来的东西,会把它烧起来,成了自己更旺的柴。
7.15灯不这样。灯只是被浇灭。
7.16你要做火,不要做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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