逻各斯经 · 伊本·海赛姆书

论那间暗屋子

伊本·海赛姆书 3 · 自著。取自《光学》七卷与《疑托勒密》

伊本·海赛姆,约九六五年生于巴士拉,约一〇四〇年卒于开罗。阿拉伯学者,通光学、数学与天文。所著《光学》七卷,后译为拉丁文,欧洲人称他为阿尔哈曾;培根与开普勒皆读过此书。另著《疑托勒密》。本卷所据,即此二书。他是奉教的人;然其《光学》通篇不引经文,不以神意了结一处论证,所据皆为可试之事。本会取他,取的是他头一个看见的两样。他头一个把光的来路查明:光自物来而入眼,不是眼放光出去触物。他也头一个把一间暗屋子做成器具,一遍一遍改着做。《疑托勒密》所疑的,正是一个反面的例。托勒密观测极勤,其记录至今可用;然他所观的一切,须先合于一条先定的规矩——天上之行必匀、必圆。凡观测与此相违,他便添一个装置去凑,而不问那条规矩本身该不该动。拦住托勒密的不是教会:他早于教会掌权约二百年。拦住他的,是一条同行人人点头、无人肯碰的成规。可见拦住人的不必是庙堂;一条大家都同意的规矩,一样拦得住。另有一说,本会记明,而无从查证:传说他受召去治那条大河,到了地方,看出以当时之力办不成;惧于那位君主,遂装疯,被幽闭多年,至君主死方出——而《光学》正是那些年里写成的。此说出于他死后约二百年的人所记(参 盟约 1.1)。纵使属实,本会不以为病:装疯是他当时所能做的一样;他没有去求神迹,他先量了那条河。

3.1我做过一件很简单的事,可是我做了很多遍,每一遍只改一样。
3.2我把一间屋子关严,不让光进来,只在墙上留一个很小的孔。
3.3孔的对面立一张白幕。
3.4外头若有发光的东西——譬如几支蜡烛——那些东西的样子就映在幕上。
3.5映出来的是倒的:上头的到了下头,左边的到了右边。
3.6我先量:孔越小,映得越清,可是越暗;孔越大,映得越亮,可是越糊。
3.7我再试:外头点三支蜡烛,幕上就是三个亮点,次序同外头倒过来,一一对得上。
3.8我把其中一支遮住,幕上就少一个点——少的正是对应的那一个。
3.9这一步最要紧。
3.10它说明:从每一支蜡烛来的东西,各走各的路,进了孔,各到各的地方。
3.11它们在那个孔里挤过,可是没有搅在一处。
3.12若那样东西是从眼睛放出去的,这个孔挡不住它,幕上也不会有这样的次序。
3.13所以这一间暗屋子,把上一章推出来的那一条,做成了看得见的样子。
3.14我要说明我为什么反反复复做这一件。
3.15一个说法只讲一遍,那是话。做出来,让人走进屋子自己看见,那才算摆到了桌上。
3.16我一生做的多半是这样的屋子:把一句话,变成一件旁人可以自己来查的东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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