逻各斯经 · 福泽谕吉书

论我在横滨那一天

福泽谕吉书 2 · 自著。取自《劝学篇》《福翁自传》《文明论之概略》与《女大学评论》

福泽谕吉,一八三五年生于大坂中津藩邸,一九〇一年卒于东京。父于其周岁时死,家贫,长于九州中津。十九岁往长崎学荷兰话,后入大坂绪方洪庵的适塾。一八五九年往横滨,始知通行者为英吉利话,遂改学英文(本书第二章)。一八六〇年随船赴美,一八六二年历游欧洲。一八五八年于江户开一私塾,是为庆应义塾。所著:《西洋事情》(一八六六)、《劝学篇》(一八七二至七六,凡十七篇)、《文明论之概略》(一八七五)、《日本妇人论》(一八八五)、《女大学评论》《新女大学》(一八九九)、《福翁自传》(一八九九,口述)。一八八二年创《时事新报》。终其身不受官职。本卷所据,皆其自著。他不信神罚,亦不属任何教;凡其论证,未尝以神意了结。本会记明二事,不饰亦不扬。其一:一八八五年《时事新报》有一篇《脱亚论》,未署名,今多以为出其手。文中主张日本不必等邻邦自新,当与西洋并列而行。后世有人以此文为日本对外用兵之张本;此说与彼文相距几何,史家至今不一。本会照录其事,不代为断,亦不代为解。其二:他被人以刀相加之险,在一八六〇至七〇年间,其时西学之士屡遭刺杀,他自记多年夜不出门。至一八八五年他已名高身安,故《脱亚论》一事所须者是立言之胆,非性命之险。二者不可相借。本卷所增,是本经先前所无的一样:一个人把本经的头一件事——自己去试,不问旁人——做在自己家里的神身上,而且是在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。第三章另有一件,本经尤重:那句人人传诵的话,他写下时加了「据说」二字。他没有把听来的当作看见的。经中第一则所要的,正是这一点(参 使徒行传 5.28、5.48)。

2.1我从十九岁起学荷兰话,学了五年。
2.2那五年很苦。荷兰话是那时候通洋务的人唯一的门,我以为我拿到了钥匙。
2.3一八五九年,横滨开了口岸,我去看。
2.4我在街上走。招牌我看不懂。铺子里的人说的话我听不懂。
2.5我拿荷兰话去问,没有一个人答得上来。
2.6我在那里站了半天,才明白过来:这里通行的不是荷兰话,是英吉利话。
2.7我五年的工夫,在这条街上一钱不值。
2.8那天回去的路上,我心里很不好受。这是实话,我不必说自己当时多么豁达。
2.9可是第二天早上我起来,做了一件事:我开始学英文。
2.10手边没有先生,没有字典,只有一本荷英的对照。我就拿荷兰话去撬英文。
2.11我要说的是这一件:一个人学了五年的东西忽然没有用了,这时候有两条路。
2.12一条是不认,说街上那些人不懂事,说荷兰话才是正经的。走这条路的人,我后来见过很多。
2.13另一条是认下来,从头再学。这一条难,可是只有这一条走得通。
2.14工夫是已经花掉的,认不认它都回不来。回得来的只有往后的日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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