逻各斯经 · 福泽谕吉书

论我小时候踩过的那张符

福泽谕吉书 1 · 自著。取自《劝学篇》《福翁自传》《文明论之概略》与《女大学评论》

福泽谕吉,一八三五年生于大坂中津藩邸,一九〇一年卒于东京。父于其周岁时死,家贫,长于九州中津。十九岁往长崎学荷兰话,后入大坂绪方洪庵的适塾。一八五九年往横滨,始知通行者为英吉利话,遂改学英文(本书第二章)。一八六〇年随船赴美,一八六二年历游欧洲。一八五八年于江户开一私塾,是为庆应义塾。所著:《西洋事情》(一八六六)、《劝学篇》(一八七二至七六,凡十七篇)、《文明论之概略》(一八七五)、《日本妇人论》(一八八五)、《女大学评论》《新女大学》(一八九九)、《福翁自传》(一八九九,口述)。一八八二年创《时事新报》。终其身不受官职。本卷所据,皆其自著。他不信神罚,亦不属任何教;凡其论证,未尝以神意了结。本会记明二事,不饰亦不扬。其一:一八八五年《时事新报》有一篇《脱亚论》,未署名,今多以为出其手。文中主张日本不必等邻邦自新,当与西洋并列而行。后世有人以此文为日本对外用兵之张本;此说与彼文相距几何,史家至今不一。本会照录其事,不代为断,亦不代为解。其二:他被人以刀相加之险,在一八六〇至七〇年间,其时西学之士屡遭刺杀,他自记多年夜不出门。至一八八五年他已名高身安,故《脱亚论》一事所须者是立言之胆,非性命之险。二者不可相借。本卷所增,是本经先前所无的一样:一个人把本经的头一件事——自己去试,不问旁人——做在自己家里的神身上,而且是在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。第三章另有一件,本经尤重:那句人人传诵的话,他写下时加了「据说」二字。他没有把听来的当作看见的。经中第一则所要的,正是这一点(参 使徒行传 5.28、5.48)。

1.1我小时候,哥哥说过一句话,我记了一辈子。
1.2他说:写着大人名字的纸,不可以踩。
1.3我便想:那么写着神名的纸呢?踩了会怎样?
1.4我找了一处没有人看见的地方,把一张符放在地上,踩了上去。
1.5我等着。什么也没有发生。
1.6过了些日子我胆子大起来,就到别处去试。
1.7叔父家有一座稻荷的小社。我把里头供的石头拿出来扔了,另拣一块石头放进去。
1.8邻家的社里供的是一块木牌。我也换掉了。
1.9到了祭日,人们来上供,敲手,拜那两样东西。
1.10我在旁边看着。我那时想:你们拜的是我放进去的石头。
1.11我把这一段写在我的自传里,不是要人笑那些拜的人。
1.12我要说的是:我那时年纪很小,不懂什么道理,可是我做了一件对的事——我没有去问别人,我自己去试了一回。
1.13一个人怕一样东西怕了一辈子,多半是因为他从来没有踩过它一脚。
逻各斯经 →

中文 English 日本語 Español Français Deutsch