逻各斯经 · 福泽谕吉书

论那一句不是我说的

福泽谕吉书 3 · 自著。取自《劝学篇》《福翁自传》《文明论之概略》与《女大学评论》

福泽谕吉,一八三五年生于大坂中津藩邸,一九〇一年卒于东京。父于其周岁时死,家贫,长于九州中津。十九岁往长崎学荷兰话,后入大坂绪方洪庵的适塾。一八五九年往横滨,始知通行者为英吉利话,遂改学英文(本书第二章)。一八六〇年随船赴美,一八六二年历游欧洲。一八五八年于江户开一私塾,是为庆应义塾。所著:《西洋事情》(一八六六)、《劝学篇》(一八七二至七六,凡十七篇)、《文明论之概略》(一八七五)、《日本妇人论》(一八八五)、《女大学评论》《新女大学》(一八九九)、《福翁自传》(一八九九,口述)。一八八二年创《时事新报》。终其身不受官职。本卷所据,皆其自著。他不信神罚,亦不属任何教;凡其论证,未尝以神意了结。本会记明二事,不饰亦不扬。其一:一八八五年《时事新报》有一篇《脱亚论》,未署名,今多以为出其手。文中主张日本不必等邻邦自新,当与西洋并列而行。后世有人以此文为日本对外用兵之张本;此说与彼文相距几何,史家至今不一。本会照录其事,不代为断,亦不代为解。其二:他被人以刀相加之险,在一八六〇至七〇年间,其时西学之士屡遭刺杀,他自记多年夜不出门。至一八八五年他已名高身安,故《脱亚论》一事所须者是立言之胆,非性命之险。二者不可相借。本卷所增,是本经先前所无的一样:一个人把本经的头一件事——自己去试,不问旁人——做在自己家里的神身上,而且是在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。第三章另有一件,本经尤重:那句人人传诵的话,他写下时加了「据说」二字。他没有把听来的当作看见的。经中第一则所要的,正是这一点(参 使徒行传 5.28、5.48)。

3.1我写过一本小册子,头一句人人都会背。
3.2那一句是:天不曾造人在人之上,也不曾造人在人之下。
3.3许多人以为这一句是我说的。不是。
3.4我在那一句后面写了三个字:「据说」。
3.5我是在转述。那句话是西洋人立国的文书里的话,我读了,觉得说得好,就搬过来。
3.6我为什么要加上「据说」?因为那不是我看出来的,是我听来的。听来的东西,要注明是听来的。
3.7而且那一句本身也不是一个查得出来的事实。天造人的时候是怎样,谁看见了?
3.8那是一句立起来的话——人把它立在那里,然后照着它办事。(参 会规)
3.9我要紧接着说的,才是我自己看见的:
3.10我睁开眼看这世上,人和人差得极远。有聪明的有糊涂的,有富的有穷的,有贵的有贱的,差得像云和泥。
3.11那么那一句是假的么?
3.12不是。那一句说的是生下来的时候。我说的是长成之后。
3.13中间隔着的那一段,是什么?
3.14是学与不学。
3.15所以我那本册子叫作《劝学》。我不是在说人生来平等,我是在说:那一句要成真,得有人去做一件事,而那件事就是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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