逻各斯经 · 爱因斯坦书

论那道篱

爱因斯坦书 1 · 自著。取自其书信、文集与晚年所签的宣言

阿尔伯特·爱因斯坦,一八七九年生于德国乌尔姆,一九五五年卒于美国普林斯顿。一九〇五年一年之内出四篇论文:光电效应、布朗运动、狭义相对论,以及质与能相当的那一条。一九一五年成广义相对论;一九一九年日食之测合其所言,遂天下知名。一九二一年得诺贝尔奖,所奖者是光电效应,不是相对论。一九三三年离德国,终身未返。「相对论」之名非其所立。一九二一年他在一封信里说:这个名字不妥,已惹出哲学上的许多误解,只是此时再改反而更乱,所以由它去。当时另有人提议叫「不变论」,取其所讲者乃不随人变的那一层;那个名字没有行开。一九三九年上书罗斯福,言原子之力可为兵器;后自陈这是他一生最悔的一件事。一九五二年以色列请他为总统,他辞。一九五五年签罗素所拟的宣言,劝各国弃核,越数日而卒。本卷只取他论如何为人之文,不取其学问之文;后者自有其去处,不在本经的用处之内。他与玻尔争了三十年,谁也没有说服谁,也没有一次因此断交(参 会规 3.4)。本会以为,这一件事比他们争的那件事更值得学。另有一事本会记下,不为他讳:他与第一位妻子分居时,写给她的条件书措辞冷酷,近乎待下人;他与两个儿子疏远,次子病了许多年而他很少去看。本书 7.11 至 7.13 是他自己认下的性情;那性情的后果,落在别人身上,他没有写下来,本会替他写在这里。本书四章所记的两条不服,在他身后得了检验:后人把那个分歧化成了一个可以量的问题,而此后数十年的实测,一次又一次判他这一边输。本会仍把那一章留在经里,一字不删。理由在 约翰·穆勒书 3.7:一个从未被正面顶过的道理,谁也不知道它站不站得住;而顶得最有力的那一次,是他顶的。又:盟约第四公理所说的那件事,正是他为了驳倒它才拖到台面上来的。本会是借他的手指,指着他至死不肯信的东西。本会不以为这是讽刺,以为这是本经里最重的一条见证:一个人肯把自己最不愿意成立的东西,说得比谁都清楚。

1.1万物奔流,可是有一个速度,谁也过不去。
1.2这句话人人听过。多数人把它当作一张限速的告示。当作告示读,就全读错了。
1.3它限的不是快慢。它划的是一道篱。(参 盟约 5.2)
1.4篱是这样划出来的:从此时此地起,用那个过不去的速度朝四面走,走得到的地方,都在篱内。
1.5篱内的事,与你可以相干:你影响得了它,它影响得了你,你们可以互相追究。
1.6篱外的事,与你不相干。不是你管不着,是「相干」这两个字在那里没有着落。
1.7由这里出来第一件难懂的事:没有一个人人共用的「现在」。
1.8你以为此刻远处正发生着某一件事。这个「此刻」不是世界的,是你的。
1.9换一个走着的人来排,他排出的先后跟你排的不一样。两个人都没有算错。
1.10有两件事,可以既不在对方之前,也不在对方之后。它们只是彼此在篱外。
1.11第二件难懂的事:你看见的东西,没有一样是此刻的它。
1.12你抬头看见的那一点光,是它许多年前放出来的。你看见的是它的从前。
1.13这不是眼睛不好。这是篱的样子:凡到你这里来的,都走过路,都花过工夫。
1.14你面前坐着的人也是这样,只是那点工夫短得你数不出来。
1.15第三件,也是最要紧的一件:这道篱不是拦你的,是护着「因为」这两个字的。
1.16若有什么能比它更快,果就能赶在因的前头到;到那时,「因为」这两个字就不成话了。
1.17所以那不是一堵墙。那是使得「这一件是那一件引起的」还说得通的东西。
1.18这一条你们过日子用得上:只在自己的篱内追究,篱外不追究,也不替篱外哭。
1.19别人有别人的篱。他的不由你划,你的也不由他划。(参 盟约 5.4)
逻各斯经 →

中文 English 日本語 Español Français Deutsch