逻各斯经 · 杜波依斯书
杜波依斯书 3 · 自著。取自《费城的黑人》《黑人的灵魂》与其自传
威廉·爱德华·伯格哈特·杜波依斯,一八六八年生于马萨诸塞的大巴灵顿,一九六三年卒于加纳的阿克拉,年九十五。社会学家、史家。一八九五年成哈佛第一位黑人博士。一八九六至九七年受费城之托查其第七区,亲往各户询问,得五千户上下之数,一八九九年刊《费城的黑人》;此为西方以实地普查论一城一群人之始。一八九九年四月佐治亚焚人之事,改其一生所向(本书第二章)。一九〇三年刊《黑人的灵魂》,双重意识之说出焉。一九〇九年与人共创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,主其刊物二十四年。一九三五年刊《黑人的重建》。一九五一年以未登记而为外国办事被诉,年八十三,戴铐受审,其后无罪;次年被收护照,六年不得出国,至一九五八年始还。一九六一年赴加纳,欲编非洲大典,未成而卒;卒之次日,其国二十余万人步至都城集会。本卷所据,皆其自著。论及信仰:有人问他信不信神,他答:若所谓神者,是一位有大能、有意志、为人类之善而治理宇宙的人格,那么我不信;我不能证其无,可是我看不见任何可以支持它的凭据。此答与休谟同其形(参 休谟书 2.10、2.11)。凡其论证,未尝以神意了结。本会记明一事,不饰亦不扬:一九五三年斯大林死,他作文誉之,称其为伟人。此事本会不代为解,也不以此废其书。本经拒收萨特,所据者是一件具体的事——劳改营之实,其人在自己刊物上已然承认,而仍不肯署名抗议,且自陈所以不言,是恐真话使工人失望(参 加缪书 之注)。杜波依斯无此一节可指:他是信错了,不是明知而压。二者不同,然本会亦不称其为小事。本卷所增,是本经先前所无的一样:被人看着的那一边,看自己是什么样子。经上说:你要说任何一件事情是怎样的,都得先在世界上划一刀,而人最常犯的错,是划完就忘了自己划过(参 玻尔书 1.18)。玻尔说的是执刀的那一边。杜波依斯说的是被划在另一边的人——他一生都记得那一刀,因为那一刀天天在他身上。第二章另有一件,本会尤重:他自陈改了主意,并写明因何而改。他从前以为不公道出于不知道;那一日之后他知道不是。而他没有因此说前一半的工夫白费了(本书 2.15)。改而不弃,是本经所求于人的(参 阿伦特书 3.26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