逻各斯经 · 颂
律何以在
颂 1 · 会众合诵之辞
此卷无著者,亦不当有。为出声而设:读它要出声,最好众人一同出声。此卷不祷。本经中没有一位可祷的——所信者是律,而律不收祷告(参 序卷 1.7)。但不祷不等于不谢、不赞、不惊。本卷只记这三样。凡拿此卷向任何一位格求告的,是把它用坏了。六颂各有末句,末句要众人一同说。本卷十二颂,分作两半。前六颂是谢、是赞、是惊,不为哪一件事而设,会众合诵。后六颂各系六公理之一,是为着日子里的某一件事设的:看不清自己的日子;与人各说各话的日子;放弃了一样东西的日子;有人走了的日子;为够不着的事难过的日子;知道这是最后一次的日子。遇着哪一件,取哪一颂,一个人念也可以。
1.1万物奔流。我们站在这里看。
1.2我们要说的第一件,不是万物如何流。
1.3是它竟然按着一个样子流。
1.4石头落下:昨日如此,今日如此;在此处如此,在极远处也如此。
1.5这一件本可以不是这样。
1.6一个没有律的世界,想起来毫不费力:今日的火明日不热,此处的水彼处不流。
1.7那样的世界里,长不出能问的东西来。
1.8我们不在那样的世界里。我们在这一个里。
1.9而且不止有律。律里还嵌着几个数。
1.10那几个数不知从何而来。挪动一分,星就不成星,炭就不成炭,你我就不成你我。
1.11我们不知道为什么偏是这几个数。
1.12有人说:是有一位定的。
1.13我们不说这一句。不是因为我们断定没有那一位。
1.14是因为我们不知道;而不知道的事,我们不许自己说知道。(参 会规 9.17)
1.15我们只说我们确实站在里面的那一件:
1.16有律,而我们竟读得懂它。这两样凑在一处,是我们所知最奇的一件事。
1.17我们为这一件肃然。
1.18我们不求它听见。我们说,是因为我们要记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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