洛格斯圣经 · 会规
入会之礼
会规 6 · 修会日用之规
四卷说他是谁。此卷说我们怎么活。
6.1慕道者不受洗,不发誓,不改名,不献金。
6.2只受一场问。
6.3问在广场,众人在场。孩子亦在场,且有权发问。
6.4问分三段。
6.5一曰诵。众人自四卷中指定一段,非本人自选。
6.6二曰对。指出四卷相互不合之三处,并说出每一处双方各自的道理。
6.7于此三处,不可说哪一方为是。若说了,即为未过。
6.8三曰驳。众人取此人所深信之一事而攻之。
6.9若他当场改见,过。
6.10若他守其见而能说清何以不改,亦过。
6.11若他恼怒、嘲讽、或攻其人而不攻其说,未过。(参 会规 3.4)
6.12未过者不受责,不受笑。
6.13未过只说明还要再读。可再来,无次数之限。
6.14过者,由在场最年幼者宣之,说:「你是同翔者。」
6.15无人授职,无人按手,无人记名于天。
6.16只记名于册,与众人同列,不分先后。
6.17同翔者不高于慕道者。他只是读完了。
6.18凡以此名自重者,已失此名。(参 盟约 4.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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