逻各斯经 · 狄金森书

论我几乎不发表

狄金森书 4 · 自著。取自其诗与书信

艾米莉·狄金森,一八三〇年生于美国麻省安默斯特,一八八六年卒于同地,年五十五。祖父为安默斯特学院创办人之一,父为律师、国会议员。一八四七至四八年入芒特霍利约克女子学校,年十七。是年冬起大复兴,校长玛丽·莱昂命愿为基督徒者起立,狄金森未起。校中将不肯认信者记为「无指望者」,二百三十五人中凡三十人。一八五〇年她致友人简·汉弗莱书云:基督在此召唤每一个人,我的同伴都已应答,连我最亲的妹妹也信了,也信她爱他——而我一个人站在反叛里。此语见其自己的书信,本卷第一章十二节即其原文。(一章八节「撒一个谎只会更古怪」,出同学转述,非其自著,本会记明。)她一生作诗约一千八百首,书信约一千封;生前刊出者不足十首,且多经编者改易。诗稿多由她自己誊清,以线缝成小册,凡四十册,藏于箱中,殁后为其妹拉维尼娅所发现。一八六二年四月十五日,她致书托马斯·温特沃思·希金森,首句即「您是否太忙,无暇告诉我,我的诗活着没有」;此后通信二十余年。希金森以其诗失于控制,劝其修改,她未改。本卷所据,皆其自著:诗与书信。本会取她,为其立一法而人可用:不把问题合上。她的破折号不是不谙标点,是不肯以句号伪称已尽。第二章十三节所引,正是本经第一条公理——未经定死者是许多样而无一为真(参 盟约 1.1)。她把这一条当作写字的做法,用了一辈子。第三章别有一事,本会尤重:她问的不是「好不好」,是「活着没有」。好不好是评者的口味,活着没有是那东西自己的事。而她拿出去验,却不照人所说而改——三章十三、十四节把「拿出去给人验」同「照人家说的改」分作两件;此与麦克斯韦所立者同向(参 麦克斯韦书 1.12)。第五章所增,是本经先前所无的一面:她终身写死,而未尝替它下一个结论,亦未尝说无。会规第九章曰,未决就是未决(参 会规 9.5);狄金森是把这一句活了一生的人。她的诗彼此不相合,此非其糊涂,是她在不同的日子站在不同的地方看同一件事。本会记明一事:芒特霍利约克之事,其细节多出于校中名册与同学之记;她自己所留的,是一八五〇年那一封信。本卷第一章以那封信为准,其余从之而不逾。

4.1我一生印出来的不到十首。其余一千七百多首,在箱子里。
4.2我把它们誊清,用线缝成小册,一册一册放着。
4.3人说我是怕。也有人说我是清高。
4.4两样都不很对。我说我自己的理由。
4.5印出来这件事,是把一样东西交给一个市集。
4.6市集有市集的规矩:句子要合上,韵要齐整,人要一遍读得懂。
4.7有人替我改过。破折号换成逗号,不齐的韵配齐了。
4.8改完很好读。改完那一样东西不在里头了。
4.9所以我不是不要人读。我是不肯用那个价钱换。
4.10我缝那些册子,是因为我当真以为它们会被读到。不缝也可以,我缝了。
4.11一个真不在乎的人,不会一册一册地缝。
4.12我在乎。我只是不肯先付那一笔。
4.13我死后她们打开了那口箱子。
4.14后人爱把这件事讲成一个凄凉的故事。我要说清楚:我不是不肯被读,我是不肯先改。这两件不一样。
逻各斯经 →

中文 English 日本語 Español Français Deutsch