逻各斯经 · 契诃夫书
契诃夫书 4 · 自著。取自其书信与《萨哈林岛》
安东·契诃夫,一八六〇年生于塔甘罗格,一九〇四年卒于德国巴登维勒,年四十四,死于肺痨。其祖为农奴,攒钱自赎其身与家人。父开杂货铺,信教甚笃,常笞其子;铺倒,父逃莫斯科,契诃夫独留城中,时年十六,鬻物、授徒以竟中学,而后自往莫斯科。一八八四年得医士,终身行医,多不取值;霍乱之年任无俸之区医,一八九二年办赈,又建学校。一八九〇年,年三十,已病,径赴萨哈林流放之岛,行数千俄里而至;在岛上自印卡片,逐一询问,所录近万人,成《萨哈林岛》。所著短篇数百,剧四种。本卷所据,皆其自著:书信与《萨哈林岛》。第一章末「一滴一滴把奴才挤出去」,出一八八九年一月致苏沃林书。第二章「你把解出问题同提准问题混作一件了;对写东西的人,只有第二件是本分」,出一八八八年十月二十七日致苏沃林书。第三章「我的至圣所」一段,出一八八八年十月四日致普列谢耶夫书,字句从其原文;同一封信中他又写道:他所怕的,是那些在字缝里找他倾向、非要断他是自由派还是保守派的人。第五章末「不做判官,只做不偏的见证」,亦出致苏沃林书。本卷是本经所收第二个不以论证立言的人,然其故与勃拉姆斯不同(参 勃拉姆斯书):勃拉姆斯所留之言极少,契诃夫所留之书信极多,且篇篇说理。他本是医生,所受的是验的训练——本卷之所以立得住,一半在此。本卷所增有三。其一,是问法之公理落在人身上的样子。盟约第二条曰:问法即是取法,所问决定所见(参 盟约 2.1)。契诃夫把这一条立为作文之法,且比经文说得更狠:写的人只欠一个提准了的问题,不欠答案。第二章十至十二节写明其故:你若先有答案,挑材料时已在挑;写出来的不是人,是你的答案穿了一身衣裳。其二,第四章。他是去数的。萨哈林之行不是采风,是普查。一个人只要还没有去数过,他讲那件事时讲的都是他自己(参 盟约 1.3)。莫斯科的客厅议论苦役几十年,而无一人到过岛上——本会以为这一节,比经中任何一句劝人审视的话都更实在。其三,第五章。本经先前无一卷正面驳「苦难有意义」。经中俄人惟萨哈罗夫(参 萨哈罗夫书),而契诃夫是俄人中最不以受苦为道的那一个:他行医二十年而不见苦难使人干净,遂拒绝替它说好话。五章十节是全卷最重的一节——那一句不是安慰,是一张收据,开给没有动手的人。本会记明二事。其一:他不曾把「不给答案」立成一种教。第二章十五节是他的分寸:不欠答案,欠一个不曾修剪过的问题。其二:他也说过他不知道该怎么办,且不以此为耻。此与本会第九章之法相合——所择之信须带着名牌拿着(参 会规 9.14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