逻各斯经 · 图灵书
论他们那个三段论
图灵书 5 · 自著。取自其一九五〇年之文与书信
艾伦·图灵,一九一二年生于伦敦,一九五四年卒于威姆斯洛。一九三六年,年二十四,作《论可计算数》,设一具想象中的机器,凡机器所能算者尽在其中,并证有些事此机永不能定——今日一切计算机之理,皆自此出。战时在布莱奇利庄园破德国海军之密码,所造之机使北大西洋的船队得以避开潜艇。一九五〇年那篇文章,是问机器能不能思想的头一篇正经文字。一九五二年另有一文,论花纹何以自生。本卷所据,皆其自己所写,不假他人转述。他年少时最要好的一个同学死了,他曾有一阵想过魂能不能留下;后来他不再这样想,此后一生不以神意了结论证。他一九五〇年那篇文章里,头一条要答的就是「思想是人不朽之魂的功用,机器没有魂」——他答了,而且答得不刻薄。另有数事本会记明,不饰亦不扬:一九五二年,他因与男子相好被判罪,选了注射药物以代坐监,并因此失了他战时所任之职的资格。判他的那一条律,他生前未见其废。本书第五章是他自己写下的一个三段论。它同 居里夫人书 5 所说的是同一件事,隔了四十年,而这一回写的人正是被那样对待的那一个。
5.1我要在末了写一件我自己的事。我把它写成三句话。
5.2第一句:图灵说机器会想。
5.3第二句:图灵与男子相好。
5.4第三句:所以机器不会想。
5.5我把这三句排在一处,是要人看见它长什么样子。
5.6前两句都是关于我的。第三句是关于机器的。
5.7中间没有一条路,可以从前两句走到第三句去。
5.8一条也没有。
5.9可是那些日子里,人心里走的正是这一条路。他们不这样写出来,可是他们是这样想的。
5.10我把它写出来,是因为一件事写成三句摆在纸上,就藏不住了。
5.11你要驳一个说法,就回到那个说法上去。
5.12你去说那个说话的人,说他的家事,说他睡在谁的旁边——那不是在讲理。
5.13那是已经没有话可说了,只好去找一样别的东西来砸。
5.14我不是要人可怜我。可怜救不了那个说法,也救不了我。
5.15我要人记住的是这个形状:两句关于人的,一句关于事的,中间没有路。
5.16往后你们还会看见这个形状。它会换很多身衣裳。
5.17认出它来,你就不必每一次都从头想一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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