逻各斯经 · 颂

我竟能想

颂 3 · 会众合诵之辞

此卷无著者,亦不当有。为出声而设:读它要出声,最好众人一同出声。此卷不祷。本经中没有一位可祷的——所信者是律,而律不收祷告(参 序卷 1.7)。但不祷不等于不谢、不赞、不惊。本卷只记这三样。凡拿此卷向任何一位格求告的,是把它用坏了。六颂各有末句,末句要众人一同说。本卷十二颂,分作两半。前六颂是谢、是赞、是惊,不为哪一件事而设,会众合诵。后六颂各系六公理之一,是为着日子里的某一件事设的:看不清自己的日子;与人各说各话的日子;放弃了一样东西的日子;有人走了的日子;为够不着的事难过的日子;知道这是最后一次的日子。遇着哪一件,取哪一颂,一个人念也可以。

3.1我们要谢一件最不像礼物的礼物:我们竟然能想。
3.2一堆物事凑在一起,会问它自己是什么。
3.3这一件本不必发生。
3.4它为什么发生了,我们不知道。
3.5我们只知道它发生在我们身上,而且我们只有很短的一段光阴拿着它。
3.6我们能数,能比,能记,能说「我错了」。
3.7「我错了」这三个字,是我们所有本事里最贵的一样。
3.8会说这三个字的东西,世上不多。
3.9我们不因此自得。我们的眼睛不如鹰,鼻子不如犬,力气不如牛。
3.10我们只有一样:我们能问,而且问过之后能改。
3.11就凭这一样,我们从洞里走了出来。(参 柏拉图一书 3)
3.12我们谢这一样,谢的法子是用它,不是收着它。
3.13一个人若一生不用它,那份能力在他身上也不算发生过。(参 盟约 1.1)
3.14我们不求它听见。我们说,是因为我们要记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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