逻各斯经 · 颂
为你够不着的事
颂 11 · 会众合诵之辞
此卷无著者,亦不当有。为出声而设:读它要出声,最好众人一同出声。此卷不祷。本经中没有一位可祷的——所信者是律,而律不收祷告(参 序卷 1.7)。但不祷不等于不谢、不赞、不惊。本卷只记这三样。凡拿此卷向任何一位格求告的,是把它用坏了。六颂各有末句,末句要众人一同说。本卷十二颂,分作两半。前六颂是谢、是赞、是惊,不为哪一件事而设,会众合诵。后六颂各系六公理之一,是为着日子里的某一件事设的:看不清自己的日子;与人各说各话的日子;放弃了一样东西的日子;有人走了的日子;为够不着的事难过的日子;知道这是最后一次的日子。遇着哪一件,取哪一颂,一个人念也可以。
11.1今日我又看了一整天的坏消息。
11.2远处有人在死。我坐在这里,一件事也做不了。
11.3我难过了一整天。到了晚上我发觉:我今日一件事也没有做成。
11.4经上说:万有奔流,然有一速不可逾越。(参 盟约 5.1)
11.5此非快慢之限,乃因果之篱。篱内者可相责,篱外者不相干。(参 盟约 5.2)
11.6我今日要学着分:哪一件在我篱内,哪一件在篱外。
11.7篱外的事,我为它哭一整天,那件事一分也不动。
11.8而我篱内的事,今日一件也没有动。
11.9只对篱内之事负责,不为篱外之事哭泣。(参 盟约 5.3)
11.10有人说:这是冷。
11.11不是。冷的人两样都不做。
11.12我要做的是:把今日流掉的那一份力气收回来,用在我够得着的一个人身上。
11.13一个就够。今日一个。
11.14还有一句我要记住:他人之篱,不由你划。(参 盟约 5.4)
11.15我不替别人定他该管到哪里。我只定我自己的。
11.16我们不求它听见。我们说,是因为我们要记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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