逻各斯经 · 塞麦尔维斯书

论为什么他们听不进去

塞麦尔维斯书 4 · 自著。取自《产褥热之病因、概念与预防》与其公开信

伊格纳茨·塞麦尔维斯,一八一八年生于布达(今属布达佩斯),一八六五年卒于维也纳近郊的精神病院,年四十七。产科医生。一八四六年任维也纳总医院产科第一部助手。该院产科分二部:第一部由医生与医学生接生,第二部由接生婆接生,产妇按日轮派,不得自择。第一部产褥热死亡率约为第二部之三倍。一八四七年三月,其同事科莱奇卡于尸检时为学生之刀所伤,数日而死;塞麦尔维斯读其尸检报告,见其病变与产褥热死者一无所异,遂断此病由尸体之物经手带入。同年五月,令凡入第一部者先以漂白粉水洗手;其年下半年,两部死亡率俱降至百分之二以下。一八六一年刊《产褥热之病因、概念与预防》。其说不为同侪所纳。一八六五年被送入精神病院,为看守所殴,骨折,足生坏疽,入院两周而卒,死因即败血——与他一生所论者,是同一样东西。其说至他死后约二十年,赖细菌之学而得公认。本卷所据,皆其自著:一八六一年之书与其公开信。他是天主教徒。然其书自首至尾皆病理与数目;凡其论证,未尝以神意了结(此经既有牛顿,则信与不信非所问,所问者是论证收在哪里)。第五章末所引「只有天知道」一语,是他自记之辞,非其论证中的一步。本会记明二事,不饰亦不扬。其一:自一八四七年发现至一八六一年成书,中隔十四年;这十四年间同侪所知多出于他人转述,而转述屡有失真。其二:他其后所作公开信,措辞极烈,指名斥人为凶手。本书第四章十八、十九两节是他自己把这两件摆在一处:说话难听不是他被拒的理由,而他确实给了对方一个不必思索的借口。二者不相抵消,本会亦不代为抵消。本卷所增,是本经先前所无的一样:一件证据若指着听的人,它就传不进去。钱德拉塞卡所遇者,是权威不肯去演那道算式(参 钱德拉塞卡书 4.14);伽利略所遇者是教会;萨哈罗夫所遇者是国。塞麦尔维斯所遇者不同:那些人不是不肯算,是算出来的东西上写着他们自己的名字。他要人先认下几百条人命,然后才轮到洗手。这是世上最难传的一种真话,也是最常遇见的一种。第二章另有一件,本会尤重:他把自己以为荒唐的说法也照规矩试了——神父的铃,产妇的姿势。一条说法没有试过,就没有资格说它不对;不喜欢不是驳。第五章另有一件:他的道理是错的,他的做法是对的,二者同时成立;他老实写明自己不知道为什么,而仍旧去做。

4.1我把这些拿出去。我以为至多一年,全欧洲的产院都会照办。
4.2没有。
4.3我被拒绝,被讥笑,任期满了不给续,末了离开了维也纳。
4.4有很多年我想不通。数目摆在那里,试也试过了,为什么没有人动?
4.5后来我想通了。这一条我以为比洗手那一条更长久。
4.6你把一个坏消息告诉人,人会难受,可是他听得进去。
4.7你若告诉他:这件坏事是你做的——他就听不进去了。
4.8我说的不是「你们错了」。
4.9我说的是:你们手上带着东西,你们这些年一直把它带进去,那些妇人是你们杀的。
4.10这一句,一个人没有法子一面听着一面还站得住。
4.11他要么承认自己这些年一直在杀人,要么认定我是疯的。
4.12换了我,我也难。
4.13所以这一件不是他们蠢。是我要他们做的那件事太贵:先认下几百条人命,然后才轮到洗手。
4.14我要在这里写一件对我自己不利的事,不写就不老实。
4.15我把这一层看透之后,做的事是:写公开信,指着名骂他们是凶手。
4.16我骂得越狠,肯听的人越少。
4.17有两件事我要说清楚,而且这两件不能互相抵消。
4.18头一件:一个人说话难听,不是他说的话不对的理由。他们拒绝我,理由不在我的脾气。
4.19第二件:我确实替他们省下了一个不必思索的借口。他们本来只能说我错了;后来他们可以说我疯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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