逻各斯经 · 南丁格尔书

论数目是量天意的尺

南丁格尔书 5 · 自著。取自《影响英军健康之事项笔记》《护理笔记》与其书信

弗洛伦斯·南丁格尔,一八二〇年生于意大利佛罗伦萨(其名即由此城而来),一九一〇年卒于伦敦,年九十。出身英国富家。一八五四年克里米亚战起,率护士三十八人赴斯库塔里军医院。在彼立死亡登记之格式,逐日填录,算得院中之死多出于痢疾、伤寒、霍乱等可防之疾,非出于战伤;其冬最劣之月,住院者千人中死四百二十七人。一八五六年归国,得热病(后世多以为布鲁氏菌病),终身不愈,数十年间几不能出户。一八五八年上《影响英军健康、效率与医院行政之事项笔记》,中有极座图(后人称之为玫瑰图),以十二瓣分十二月,以面积见死数,以二色分战伤与疾病;是年为英国皇家统计学会第一位女会员。一八五九年刊《护理笔记》。其后数十年,于卧榻之上推动英军卫生改革、印度兵营卫生、济贫院病房改良,并立护士学堂。一生书信约一万四千封。本卷所据,皆其自著:上述诸书与书信。第一章之数、第二章之图,皆见于一八五八年之书。第五章所引「要懂神的心思,我们得学统计」,是她自己的话。本卷所增,正是塞麦尔维斯书第四章留下未答的那一问。塞麦尔维斯手里有证据,而证据指着听的人,故传不进去(参 塞麦尔维斯书 4.13)。南丁格尔手里的证据指着军部,处境相同,而她做成了。第二、三两章即其法:其一,表送上去无用,因为看表的人不肯在心里算那一遍;故把它画成一眼看得见的样子——一件事若是真的,把它弄成一眼看得见的样子,不是取巧。其二,她知道那些数在指着谁,而她不喊。三章七、八两节写明其故:认下要认几千条人命,推开只需一句「这个女人夸大其词」;她若喊,便是替对方把便宜那条路铺好。三章十四节是本卷与塞麦尔维斯书相接之处——要的是被承认,就会喊;要的是事情做成,就不喊(参 塞麦尔维斯书 4.19)。第四章别有一事:她不讳言病夺去她许多年,亦不称病为好事;她只说,挡住一个人的东西,有时把他逼到一个更有用的做法上去。本会记明第五章,且以为此章是本卷最要紧的一章,亦是本经中一处特例。经中笃信者甚多——牛顿、法拉第、麦克斯韦、塞麦尔维斯、丢勒、华盛顿——本会取之,皆因其论证不以神意了结,是所谓两间屋子(参 牛顿书 4)。南丁格尔不同:她只有一间屋子。她信神按律而行,因此断定读律即是事神,而律只在数目里看得见。于是她的信不但不免她去数,反而逼她去数。五章十一节即此:祷告不能代替数;祷告完了,还得去数。此与序卷所言「神即律」相合(参 序卷 1.7),亦与斯宾诺莎之神无意志、无目的、不听祷告者同向(参 斯宾诺莎书)。本会以为,一个人可以祷告,而其行事须照理;南丁格尔是本经中把这两件合成一件的那一位。

5.1我要说我信什么,因为不说,前面几章会被读成别的意思。
5.2我信神。我年轻的时候几次听见召唤,日子我都记下了。
5.3有人因此以为我做的事出于虔诚,同数目无关。
5.4正好相反。
5.5我信的是:这个世界照律走,而那律是祂定的。
5.6既然如此,要知道祂要什么,就得去看那律是什么样。
5.7律在哪里看得见?在数目里。
5.8一千个兵住院死了四百二十七个——这不只是一个数。这是律在说话。
5.9所以我说过一句,有人听着刺耳:要懂神的心思,我们得学统计。
5.10我不是把统计抬到神那里去。我是说:除了数,我们没有别的法子读祂。
5.11于是祷告不能代替数。祷告完了,还得去数。
5.12一个人若信神按律行事,他就没有理由不去查那律。不查的人,是不信。
5.13我这一生做的事,看着是两样:一样是跪着,一样是算账。
5.14在我这里,它们是同一样。(参 序卷 1.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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