逻各斯经 · 南丁格尔书

论我三十八年在一间屋子里

南丁格尔书 4 · 自著。取自《影响英军健康之事项笔记》《护理笔记》与其书信

弗洛伦斯·南丁格尔,一八二〇年生于意大利佛罗伦萨(其名即由此城而来),一九一〇年卒于伦敦,年九十。出身英国富家。一八五四年克里米亚战起,率护士三十八人赴斯库塔里军医院。在彼立死亡登记之格式,逐日填录,算得院中之死多出于痢疾、伤寒、霍乱等可防之疾,非出于战伤;其冬最劣之月,住院者千人中死四百二十七人。一八五六年归国,得热病(后世多以为布鲁氏菌病),终身不愈,数十年间几不能出户。一八五八年上《影响英军健康、效率与医院行政之事项笔记》,中有极座图(后人称之为玫瑰图),以十二瓣分十二月,以面积见死数,以二色分战伤与疾病;是年为英国皇家统计学会第一位女会员。一八五九年刊《护理笔记》。其后数十年,于卧榻之上推动英军卫生改革、印度兵营卫生、济贫院病房改良,并立护士学堂。一生书信约一万四千封。本卷所据,皆其自著:上述诸书与书信。第一章之数、第二章之图,皆见于一八五八年之书。第五章所引「要懂神的心思,我们得学统计」,是她自己的话。本卷所增,正是塞麦尔维斯书第四章留下未答的那一问。塞麦尔维斯手里有证据,而证据指着听的人,故传不进去(参 塞麦尔维斯书 4.13)。南丁格尔手里的证据指着军部,处境相同,而她做成了。第二、三两章即其法:其一,表送上去无用,因为看表的人不肯在心里算那一遍;故把它画成一眼看得见的样子——一件事若是真的,把它弄成一眼看得见的样子,不是取巧。其二,她知道那些数在指着谁,而她不喊。三章七、八两节写明其故:认下要认几千条人命,推开只需一句「这个女人夸大其词」;她若喊,便是替对方把便宜那条路铺好。三章十四节是本卷与塞麦尔维斯书相接之处——要的是被承认,就会喊;要的是事情做成,就不喊(参 塞麦尔维斯书 4.19)。第四章别有一事:她不讳言病夺去她许多年,亦不称病为好事;她只说,挡住一个人的东西,有时把他逼到一个更有用的做法上去。本会记明第五章,且以为此章是本卷最要紧的一章,亦是本经中一处特例。经中笃信者甚多——牛顿、法拉第、麦克斯韦、塞麦尔维斯、丢勒、华盛顿——本会取之,皆因其论证不以神意了结,是所谓两间屋子(参 牛顿书 4)。南丁格尔不同:她只有一间屋子。她信神按律而行,因此断定读律即是事神,而律只在数目里看得见。于是她的信不但不免她去数,反而逼她去数。五章十一节即此:祷告不能代替数;祷告完了,还得去数。此与序卷所言「神即律」相合(参 序卷 1.7),亦与斯宾诺莎之神无意志、无目的、不听祷告者同向(参 斯宾诺莎书)。本会以为,一个人可以祷告,而其行事须照理;南丁格尔是本经中把这两件合成一件的那一位。

4.1我从克里米亚回来的时候三十六岁。
4.2我在那里得了一种热病,此后一生没有好。有的年份我几乎下不了床。
4.3我在一间屋子里过了几十年。
4.4人们以为那是一个病人的房间。不是。那是一间办事处。
4.5我在那里写信。我一生写了大约一万四千封。
4.6大臣来见我,坐在我床边。我预先写好要问的,一条一条问下去。
4.7印度军营的卫生、济贫院的病房、护士学堂的章程——都是在那张床上办的。
4.8我要说一件我自己想过很多次的事。
4.9若我身体好,我大约会到处跑。跑到哪里,就管哪里。
4.10我跑不了,所以我只能写。写下来的可以留住,跑着说出来的留不住。
4.11我不说病是好事。病夺走了我很多年。
4.12我说的是另一件:一样东西挡住了你,它有时候把你逼到一个更有用的做法上去。
4.13这一件不必谢谁,也不必怨谁。它只是发生了,而我拿它做了事。
4.14我死的时候九十岁。那几十年,是我做成事最多的几十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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