逻各斯经 · 李清照书

论我把他们一个一个说过来

李清照书 2 · 自著。取自《词论》与《金石录后序》

李清照,一〇八四年生于济南(今属山东),约一一五五年卒。父李格非,学者,出苏轼之门。一一〇一年嫁赵明诚。明诚好金石之学,二人同好,共收碑帖、古器、书画三十年,明诚著《金石录》。一一二七年靖康之难,金人南下;藏品择其精者装十五车南运,余留青州十余屋,后毁于兵火;南奔途中所运者亦屡失。一一二九年明诚卒于建康。一一三二年再嫁张汝舟,未及百日而讼之:汝舟以科举作弊事发,免官,编管柳州。宋法:妻告夫,不论曲直,妻徒二年;李清照因此下狱,九日而出。晚年流寓江南。今存词约五十首,又有诗文;《词论》与《金石录后序》皆其自著,本卷所据在此。第一、二章据《词论》。「词别是一家」是其立论。所引柳永「虽协音律,而词语尘下」,晏殊、欧阳修、苏轼「句读不葺之诗尔,又往往不协音律」,以及晏几道少铺叙、贺铸少典重、秦观少故实、黄庭坚多疵病诸语,皆其原文。第三、四章据《金石录后序》:脱衣质钱买碑、归来堂赌书泼茶、南渡时所定去取之次第、十五车与青州十余屋之失,皆见于该文。第五章据其《投内翰綦公崇礼启》及宋人所记。本会取李清照,为其立一法而人可用:先摆尺子,后量人。第二章十四、十五两节即此——她把标准写在前头,然后逐一去量;不服的人当驳其尺,不当驳其人。经中此前无一人以立标准而入。又:她所量的人里有苏轼,而苏轼在此经之中(参 苏轼书)。本会不以此为难,反以此为要:一部经若其中人不能彼此驳难,它就已成一家,不复为林(参 使徒行传 5.20)。且她所驳者极窄——不议苏轼之文与诗,只议他以诗法为词,唱不出来。窄的驳最难驳倒。第四章末一节所立者,本经先前亦无:尽了力而事仍不成,同不曾尽力,是两件事,虽然结果一样。此与他卷所言之「代价」不同——她说的是次序定得再仔细也没有用,而定次序仍是当时该做的事。第五章所记,本会不讳,亦不代为掩饰。后世有替她辩「未尝再嫁」者,以为再嫁与讼夫皆污其名。本卷不取此辩:五章十二至十四节是她自己的话——嫁错了就走,走不了就告,告了就坐牢,这一串里没有一件是丢人的。替一个人洗掉她做过的事,不是敬她,是不信她当时算得清。本会记明一事:再嫁与讼夫之事,宋人所记与其自著之启文相合,然明清以降有学者力辨其无,至今仍有异说。本卷从宋人及其自著。

2.1立了那一句之后,我把当世和前代的人一个一个说过来。
2.2柳永:他的词合律,唱得出来,可是词语尘下。
2.3张先、宋祁一辈:偶有好句,而全篇破碎,不成一片。
2.4晏殊、欧阳修、苏轼:这三位是大家,学问文章都极好。
2.5我说他们写的是句读不葺之诗尔,又往往不协音律。
2.6这一句很重。我知道它重,我还是写了。
2.7我要说清楚:我不是骂他们。我说的是一件很窄的事。
2.8苏轼的文,苏轼的诗,我不敢议。我议的是:他把诗的写法拿来写词。
2.9拿诗的写法写词,写出来的可以极好——好得像诗。
2.10可是它唱不了。唱不了的东西,按我立的那一句,就不是词。
2.11又有:晏几道少铺叙。贺铸少典重。秦观少故实。黄庭坚多疵病。
2.12这几句我也都写了,一个也没有留情。
2.13有人问我:你是什么人,敢这样说话。
2.14我说:我先把尺子摆出来了,然后才拿它去量。谁不服,可以驳我的尺子。
2.15驳尺子是讲道理。说「你算什么人」不是讲道理。(参 会规 7.13)
2.16我一生没有官位,也不会有——那时候的科举不许女人去考。我有的只是那一把尺子,和敢拿它去量的胆。
逻各斯经 →

中文 English 日本語 Español Français Deutsch