逻各斯经 · 哈维尔书
哈维尔书 1 · 自著。取自《无权者的权力》(一九七八)、七七宪章、《致奥尔加书》、一九九〇年元旦致国民书,及《扰乱安宁》
瓦茨拉夫·哈维尔,一九三六年生于布拉格,二〇一一年卒,年七十五。出身殷实之家,故新政权不许他正途升学,少年时在化学厂做工,夜间读书。后为剧作家,所作皆荒诞剧。一九六八年布拉格之春后,其剧被禁,他去啤酒厂搬桶。一九七七年为七七宪章发起人之一。前后数次下狱,共约四年余,最长一次自一九七九年至一九八三年;狱中致其妻奥尔加书,后成一集。一九八九年十一月天鹅绒革命起,十二月被推为总统。一九九二年斯洛伐克议会自订宪法,他不肯主持分裂,辞职。一九九三年为捷克共和国总统,至二〇〇三年任满乃去,复以著述终其身。本卷所据皆其自著:《无权者的权力》(一九七八)、七七宪章、《致奥尔加书》、一九九〇年元旦致国民书,及《扰乱安宁》。一章、二章、三章之菜贩与那层壳,皆《无权者的权力》之原意;后极权一名亦其所立。四章所引一九九〇年元旦之语为原话:最坏的是我们生活在一个道德上被污染了的环境里;我们所有的人都要为那台机器的运转负责;我们没有一个人只是它的受害者,我们同时也都是造它的人。五章论希望之语,出《扰乱安宁》。本经先前已有:不守不公之法者(金),持械而抗者(曼德拉),不肯改口者(布鲁诺),不肯别过脸去者(莱维)。未有一卷讲这一件:一个平常人,天天参与一个他自己并不相信的谎。这是多数人真正所处的地方。本卷补此一处。此卷之器最省事:不须政权,不须时机,今日下午即可自用——我橱窗里挂的是什么,它究竟在说什么。本会记明其不合本经处,不为之讳。一,其为异议者远胜于其为总统。活在真实里只说不要做什么,不说该盖什么;此为其术之限,他自己在五章二至五节承认。二,一九九〇年初大赦,出者逾二万,其后治安大坏,此其误,本卷五章六节存之。三,一九九二年联邦终分,他辞而未能止。本会所以取此人者,不在他做成了什么,而在他给出了一个人人可用之器,且他自己在得势之日,头一件事就是把这器转过来对准自己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