逻各斯经 · 爱比克泰德书

论还了

爱比克泰德书 4 · 日用之法。阿里安所记,取自其课堂

爱比克泰德,约五五年生于弗里吉亚的希拉波利斯,约一三五年卒于希腊尼科波利斯。生而为奴,属尼禄宫中一名释奴。为奴之时得许听讲,后获释。一腿有残。约九三年罗马逐哲人出城,他去希腊,在尼科波利斯开塾,终身在彼。篱已立在盟约第五,此卷不再立。此卷只说篱划在哪里:不是划在事上,是划在你对事的看法上。他自己一字未写;所据者,是学生阿里安当堂所记。(参 使徒行传 5.48)

4.1永不要说「我失去了它」。要说「我把它还回去了」。
4.2你的孩子死了。他还回去了。
4.3你的田被夺了。那也还回去了。
4.4有人说:夺我田的是个恶人。
4.5我说:那是他的事。经手的是谁,不由你定。
4.6你只要在拿着它的时候,像拿着别人的东西一样拿着。
4.7像旅店里的人拿着枕头:用它,不刻名字,也不带走。
4.8有人说:这样活着岂不冷?
4.9我说:你亲孩子的时候心里说一句「你也许明日就走」,你会亲得慢一些。
4.10这不是叫你先哭。先哭是一样东西付两回。(参 塞涅卡书 4.10)
4.11这是叫你在还拿着的时候,知道你是拿着。
4.12天下最苦的不是失去,是从没想过会失去的人失去了。
4.13他失去两样:那件东西,和他关于世界的整个想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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