逻各斯经 · 爱因斯坦书

论我改过口,也做错过事

爱因斯坦书 8 · 自著。取自其书信、文集与晚年所签的宣言

阿尔伯特·爱因斯坦,一八七九年生于德国乌尔姆,一九五五年卒于美国普林斯顿。一九〇五年一年之内出四篇论文:光电效应、布朗运动、狭义相对论,以及质与能相当的那一条。一九一五年成广义相对论;一九一九年日食之测合其所言,遂天下知名。一九二一年得诺贝尔奖,所奖者是光电效应,不是相对论。一九三三年离德国,终身未返。「相对论」之名非其所立。一九二一年他在一封信里说:这个名字不妥,已惹出哲学上的许多误解,只是此时再改反而更乱,所以由它去。当时另有人提议叫「不变论」,取其所讲者乃不随人变的那一层;那个名字没有行开。一九三九年上书罗斯福,言原子之力可为兵器;后自陈这是他一生最悔的一件事。一九五二年以色列请他为总统,他辞。一九五五年签罗素所拟的宣言,劝各国弃核,越数日而卒。本卷只取他论如何为人之文,不取其学问之文;后者自有其去处,不在本经的用处之内。他与玻尔争了三十年,谁也没有说服谁,也没有一次因此断交(参 会规 3.4)。本会以为,这一件事比他们争的那件事更值得学。另有一事本会记下,不为他讳:他与第一位妻子分居时,写给她的条件书措辞冷酷,近乎待下人;他与两个儿子疏远,次子病了许多年而他很少去看。本书 7.11 至 7.13 是他自己认下的性情;那性情的后果,落在别人身上,他没有写下来,本会替他写在这里。本书四章所记的两条不服,在他身后得了检验:后人把那个分歧化成了一个可以量的问题,而此后数十年的实测,一次又一次判他这一边输。本会仍把那一章留在经里,一字不删。理由在 约翰·穆勒书 3.7:一个从未被正面顶过的道理,谁也不知道它站不站得住;而顶得最有力的那一次,是他顶的。又:盟约第四公理所说的那件事,正是他为了驳倒它才拖到台面上来的。本会是借他的手指,指着他至死不肯信的东西。本会不以为这是讽刺,以为这是本经里最重的一条见证:一个人肯把自己最不愿意成立的东西,说得比谁都清楚。

8.1我一生当众改过两次口。两次都难看。两次我都不后悔改。
8.2头一件是兵役。
8.3早年我是彻底反战的。我说过:只要有百分之二的人肯拒服兵役,政府就没法开战。
8.4我劝过许多年轻人拒服,也署过许多这样的名。
8.5后来德国变了。有一个国家把「除掉另一些人」写进了它的打算里。
8.6有一个比利时的青年写信问我:现在我还该不该拒服兵役?
8.7我回信说:在眼下的情形里,我不能再这样劝你。
8.8那封信一出去,从前跟我一路的人骂了我很久。有人说我是背叛。
8.9我没有多辩。我只说了一件事:我从前那句话,是对着一个没有那种打算的世界说的。
8.10世界换了,那句话就不成立了。人可以改口。绳子不许他改。
8.11第二件不是改口,是做错。
8.12有人告诉我,德国那边正在做一样东西。我信了这件事,也怕这件事。
8.13于是我在一封给美国总统的信上署了名,劝他先做出来。
8.14我一生只做过一个大错,就是这一个。
8.15有人替我开脱,说当时怕得有理。理由是有的。理由不能把错变成不错。
8.16死前几个星期,我又署了一封信,同一位哲学家一道署的,劝各国把这样东西放下。那一封大概也没有用。第一封已经寄出去了,我能做的只是署第二封。
逻各斯经 →

中文 English 日本語 Español Français Deutsch