逻各斯经 · 杜波依斯书

论我一户一户敲过的那五千家

杜波依斯书 1 · 自著。取自《费城的黑人》《黑人的灵魂》与其自传

威廉·爱德华·伯格哈特·杜波依斯,一八六八年生于马萨诸塞的大巴灵顿,一九六三年卒于加纳的阿克拉,年九十五。社会学家、史家。一八九五年成哈佛第一位黑人博士。一八九六至九七年受费城之托查其第七区,亲往各户询问,得五千户上下之数,一八九九年刊《费城的黑人》;此为西方以实地普查论一城一群人之始。一八九九年四月佐治亚焚人之事,改其一生所向(本书第二章)。一九〇三年刊《黑人的灵魂》,双重意识之说出焉。一九〇九年与人共创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,主其刊物二十四年。一九三五年刊《黑人的重建》。一九五一年以未登记而为外国办事被诉,年八十三,戴铐受审,其后无罪;次年被收护照,六年不得出国,至一九五八年始还。一九六一年赴加纳,欲编非洲大典,未成而卒;卒之次日,其国二十余万人步至都城集会。本卷所据,皆其自著。论及信仰:有人问他信不信神,他答:若所谓神者,是一位有大能、有意志、为人类之善而治理宇宙的人格,那么我不信;我不能证其无,可是我看不见任何可以支持它的凭据。此答与休谟同其形(参 休谟书 2.10、2.11)。凡其论证,未尝以神意了结。本会记明一事,不饰亦不扬:一九五三年斯大林死,他作文誉之,称其为伟人。此事本会不代为解,也不以此废其书。本经拒收萨特,所据者是一件具体的事——劳改营之实,其人在自己刊物上已然承认,而仍不肯署名抗议,且自陈所以不言,是恐真话使工人失望(参 加缪书 之注)。杜波依斯无此一节可指:他是信错了,不是明知而压。二者不同,然本会亦不称其为小事。本卷所增,是本经先前所无的一样:被人看着的那一边,看自己是什么样子。经上说:你要说任何一件事情是怎样的,都得先在世界上划一刀,而人最常犯的错,是划完就忘了自己划过(参 玻尔书 1.18)。玻尔说的是执刀的那一边。杜波依斯说的是被划在另一边的人——他一生都记得那一刀,因为那一刀天天在他身上。第二章另有一件,本会尤重:他自陈改了主意,并写明因何而改。他从前以为不公道出于不知道;那一日之后他知道不是。而他没有因此说前一半的工夫白费了(本书 2.15)。改而不弃,是本经所求于人的(参 阿伦特书 3.26)。

1.1一八九六年,费城请我去做一件事:查一查第七区。
1.2那一区住的多是黑人。当时城里的人说那一区是全城的祸根,说那里的人天生懒、天生犯法。
1.3请我去的人心里已经有了答案。他们要的是一个有学位的人替他们把那个答案写成学问。
1.4我没有那样做。我做的是一件很笨的事。
1.5我一家一家去敲门。
1.6我问:这屋里住几个人?做什么活?一个月挣多少?房租多少?识不识字?从哪里来的?来了几年?
1.7我这样做了将近一年,走了五千户上下。
1.8我一个人做的。没有助手,也没有人替我记。
1.9算出来的东西,同城里人说的不一样。
1.10那一区的人做的活,多半是别人不肯做的活:洗衣、抬东西、伺候人。因为别的活不许他们做。
1.11不许他们做的那些行当,我一个一个列了出来,写明是哪一行、哪一年、凭什么不许。
1.12他们住的屋子最贵。同样一间屋,租给黑人比租给白人贵。这一条我也有数目。
1.13所以那一区的样子,不是那一区的人做出来的。是外头一条一条的规矩做出来的。
1.14我把这些印成一本书。那时候还没有人这样查过一个城里的一群人。
1.15我那时以为:把这些摆出来,事情就会变。
1.16我那时的想头是这样的:世上的不公道,多半出于不知道。人不知道,所以做错。给他们看,他们就会改。
1.17这个想头,我后来知道是错的。下一章说的就是我怎么知道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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