逻各斯经 · 杨振宁书

论我造的东西早已有人造过

杨振宁书 3 · 自著。取自一九五六年之文、一九八三年自作按语与其论美之文字

杨振宁,一九二二年生于安徽合肥,二〇二五年卒于北京,年一百零三。物理学家。父为清华算学教授,他自幼长在清华园中。一九五六年与李政道同作一文,题为《弱相互作用中宇称守恒的问题》,指出那一条律在弱作用上从未有人验过,并列出可验之法;次年吴健雄等做成实验,其说得证。一九五七年二人同得诺贝尔物理奖,为华人得此奖之始——本书第一章所述,是二人同做的事,本经不以一人独之。一九五四年与米尔斯作一文,即今日所谓规范场之始;其时式中一处不通,二人明言而仍刊,二十年后此说成为粒子之学的骨架。一九七五年与吴大峻作一表,以物理之名与数学之名两两相对。本卷所据,皆其自著或亲口所讲:一九五六年那篇文章、一九八三年他为自己旧作所写的长篇按语(他在按语中自述当年所想与所错,本经第二章即取于此)、以及他论美与物理的文字。论及神:他说,若你问的是一个人形状的上帝,我想没有;若你问有没有一个造物者,我想是有的,因为整个世界的结构不是偶然的。他又说,那个名字里若没有人的形象,大家都能接受;并自陈年轻时坚决反对把「造物者」形象化,年纪渐长而反对之力渐减。本会照录,不代为整齐。要紧的是这一层:那个词在他,是给结构起的一个名,不是论证里的一步。凡其论证,未尝以神意了结。本卷所增,是本经先前所无的一样:美。经中说过为美而做学问(参 居里夫人书 3.11),说过懂了不会使美减少(参 费曼书 2);却没有一卷问过这一句——美既然常常带对路,它算不算一种凭据。他两次站在这个问题的两边:一次美骗了整整一代人,一次美带他走对了而他拿不出理由,两次他都分不出来。他没有给出答案,本经也不代他给。第四章末一句,是他能给的全部。

3.1一九七〇年前后,我在石溪,同一位数学家做邻居。我从他那里听到一门数学,名叫纤维丛。
3.2听着听着,我心里越来越怪:他讲的那些东西,我认得。
3.3那是我十几年前为物理造出来的那一套,一样一样对得上。
3.4我们叫「规范」的,他们叫「主坐标丛」;我们叫「势」的,他们叫「联络」。名字不同,东西是同一个。
3.5我同吴大峻把两边的名字排成一张表,一行对着一行。排完那张表,我坐了好一会儿。
3.6我们造这一套,是为了算一件物理上的事。
3.7他们造这一套,不为算任何事。他们是为数学本身造的,比我们早,而且不知道有我们。
3.8一九七五年,我把这件事说给陈省身听。
3.9我说:这既叫人激动,又叫人困惑——因为你们数学家是凭空把这些东西想出来的。
3.10他立刻不同意。他说:不对,不对。这些东西不是凭空想出来的。它们是自然的,也是真实的。
3.11他这一句,我想了很多年。
3.12他的意思是:他们并没有发明什么。他们在一片地方走,一路走一路看见路,就把路记了下来。
3.13而我在另一片地方走,走到了同一条路上。
3.14两个人从不通消息,各自走,走到同一条路上——那条路多半不是他们两个铺的。
3.15数学是人坐在屋子里想出来的,它不看外面;可是外面的东西,常常正是屋子里想出来的那个样子。我不知道为什么。
3.16有人说:人的脑子同外面的世界本是一路长出来的。有人说:那是碰巧,你只记住了对上的,没记住对不上的。这两个答,我听着都不够。
3.17我把这件事记在这里,交给后面的人。一件事你答不出来,至少可以把它问准,不叫它糊过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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