逻各斯经 · 波普尔书

论我不能证明我对,只能设法证明我错

波普尔书 4 · 自著。取自《研究的逻辑》《猜想与反驳》与《开放社会及其敌人》

卡尔·波普尔,一九〇二年生于维也纳,一九九四年卒于伦敦。父为律师,家中藏书甚富,父母皆犹太人而改宗新教。少时曾一度倾心于社会主义,旋自弃之。一九二八年得哲学博士。一九三四年刊《研究的逻辑》。一九三七年,奥地利将并于德国之前,避地新西兰,任教于坎特伯雷大学;在彼作《开放社会及其敌人》,一九四五年刊。同年赴英,任教于伦敦经济学院,至一九六九年退。一九六三年刊《猜想与反驳》。本卷所据,皆其自著:上述三书。第一章「一个不能被任何可想到的事件驳倒的说法,不是学问」及「驳不倒不是一个说法的长处,是它的短处」,皆其原文。第二章所举三说,即马克思之说、弗洛伊德之说、阿德勒之说;「无论发生什么都在证实它」及推小孩下水与跳水救人二例,皆其原文所举。第三章据一九一九年日食观测:爱因斯坦事先算出星光偏折之数,与牛顿之说所出者不同;若测不合,其说即倒。第五章「谁该统治」之问当改为「如何不流血而换掉坏的统治者」,出《开放社会》。本卷所增,是本经先前所缺的一步,而这一步在诸步之前。经中言审视者六:苏轼亲往观之(参 苏轼书 1.15),契诃夫亲往数之(参 契诃夫书 4.9),达芬奇易地数观之(参 达芬奇书 2.8),伊本·赫勒敦以可能与否验传闻(参 伊本·赫勒敦书 1.15),塞麦尔维斯必试而后可言驳(参 塞麦尔维斯书 2.14),斯密问献策者之所得(参 亚当·斯密书 3.12)。此六者皆是既有一说而后验之。波普尔所问在其先:这一说,什么事发生了算它错?若答不出,则下面的验无可验。故本会置其书于此,非以其晚出而附之末,乃以其所立者为诸法之上游。又:本会以为此一条即本会与教门之别所在。教门之强,正在于无事可以驳之——凡顺者为其应许,凡逆者为其试炼,凡不解者为其奥秘。此非本会所欲有之强。第四章十四节所言「我们所有的知识都是暂时的,这不是坏消息,这正是知识能长的原因」,与会规第九章之法相接:所择之信须带着标签拿着(参 会规 9.14);波普尔更进一步——标签上还须写明:什么事发生了,这一样就该丢。第五章与华盛顿书相接。华盛顿证明那个位子可以离开(参 华盛顿书 3.13);波普尔说明为何这件事非有不可:因为我们挑不准,所以要紧的不是挑得好,是换得掉。本会记明一事:波普尔一生好辩,与人争执甚多,晚年于学界之内亦不见容于众。此非本卷所取。本卷所取者,是他立的那一条;而依那一条,他自己的话亦当受同样的验。

4.1上面的话推到底,会推出一件让人不舒服的事。我不回避它。
4.2无论多少次证实,都不能证明一个普遍的说法是对的。
4.3你看见一万只白天鹅,你不能由此断定天鹅都是白的。
4.4而你只要看见一只黑的,你就断定了:不是都白。
4.5这两边不对称。这个不对称是整件事的根。
4.6所以我们做的事,永远不是「证明我对」。我们做的只有一件:设法证明我错,而暂时没有成功。
4.7一个说法经过许多次这样的攻击而还站着,我们就说它现在还站得住。
4.8我们不说它是真的。我们说:我们还没有把它打倒。
4.9有人说这样太软弱,说这样什么都不确定了。
4.10正好相反。这是我们能有的最硬的一样东西。
4.11因为凡自称已经确定的说法,拿不出任何东西来支持这个「确定」——它只是不许你再问。
4.12而我这一样,随时准备被问,被打,被换掉。
4.13一样随时准备被换掉的东西,比一样不许你碰的东西可靠得多。
4.14我们所有的知识都是暂时的。这不是坏消息。这正是知识能长的原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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