逻各斯经 · 北斋书

论我们不画影子

北斋书 3 · 自著。取自《富岳百景》跋、《北斋漫画》及其画帖题识

葛饰北斋,一七六〇年生于江户本所,一八四九年卒于同地,年八十九。浮世绘师。少时入胜川春章门下,号春朗。一生改号三十余,春朗、宗理、北斋、戴斗、为一、画狂老人皆是;北斋一号后让与门人。又迁居九十余次。一八一四年起刊《北斋漫画》,前后十五编,图四千余,非为藏家而作,乃学画者所用之粉本,累版不绝。一八三〇至三二年间作《富岳三十六景》,时年七十上下,其中《神奈川冲浪里》《凯风快晴》最著。一八三四年刊《富岳百景》,卷末有自跋,本卷第一、二、五章皆据此跋。跋云:其六岁好写物形,五十前后画多付梓,然七十以前所作无一足取;七十三始稍见草木之生、鸟兽虫鱼之构;八十当更进,九十当穷其理,百岁当至神妙,百有十岁则一点一画皆如活。本卷所据,皆其自著:此跋、《漫画》之编次,及画帖题识。第六章十一节所引临终之语——若天再假我五年,可为真画师——出旁人所记,非其自著;本会记明其出处,与狄金森书一章八节同例(参 狄金森书 1.8)。本卷所增,不在使法可传。使法可传者,丢勒已立(参 丢勒书 2);北斋之《漫画》虽亦粉本,本卷第四章所重者别有一处:他所刊非其得意之作,乃其日常练手未经收拾者——「结果没有人学得会,路上人人学得会」。本卷所增者,是不肯到。一个人在其艺之极处,自言七十以前所作无一足取,且把靶子安在一百一十岁——那是他明知够不着的地方。第六章七、八两节写明其故:靶子安在够得着处,射中即止;安在够不着处,则一生都在射。此与勃拉姆斯不同而相邻:勃拉姆斯毁其不及者(参 勃拉姆斯书 1.9),北斋不毁,只是不算。第二章是本卷最要紧的一章,亦是本经先前所无的一件:他画鸟六十七年,画得极像,而自言七十三岁方见其骨之相接、羽之所起。像不是懂;而像足以使人一生不必懂,因为买画的满意,画画的也满意。本会记明:北斋一生贫窘,晚年尤甚;其改号亦有避债者,第四章三节即其自道,本会不为讳。

3.1西边的画我见过。荷兰人的画从长崎传进来,我看过,也照着画过几张。
3.2他们那边的人看我们的画,说:你们不会画远近,也不画影子。
3.3这话对了一半。我们确实不设灭点,确实不画影子。
3.4不对的那一半是「不会」。
3.5我试过那个法子,试得出来。我不用它,不是因为不会,是因为我要的不是它给的那一样。(参 塞麦尔维斯书 2.14)
3.6灭点是什么?灭点是画画的人站的那一处。
3.7你设了灭点,画上每一样东西就都按着「从这里看过去是什么样」排好了。
3.8那是一句关于我站在哪里的话,不是一句关于那样东西的话。
3.9我画过一个浪。那个浪的形状,没有一个人见过。
3.10没有人从哪一处、在哪一刻,看见过那样一只爪,和爪尖上一层一层分下去的沫。
3.11那不是浪看上去的样子。那是浪做的事。
3.12你问它从这里看是什么样,它就是那个样;你问它是怎么回事,它就是这么回事。(参 最高盟约 2.2)
3.13我要说明白一件,免得听着像是我们这边好:那个讲测量的法子不是错的。(参 丢勒书 2.1)
3.14木匠照那样的图能把屋子盖起来。照我的图盖不起来。
3.15两个问法,取到两样东西,两样都是真的。而且谁也够不着谁那一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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