逻各斯经 · 北斋书

论我七十岁以前画的都不算

北斋书 1 · 自著。取自《富岳百景》跋、《北斋漫画》及其画帖题识

葛饰北斋,一七六〇年生于江户本所,一八四九年卒于同地,年八十九。浮世绘师。少时入胜川春章门下,号春朗。一生改号三十余,春朗、宗理、北斋、戴斗、为一、画狂老人皆是;北斋一号后让与门人。又迁居九十余次。一八一四年起刊《北斋漫画》,前后十五编,图四千余,非为藏家而作,乃学画者所用之粉本,累版不绝。一八三〇至三二年间作《富岳三十六景》,时年七十上下,其中《神奈川冲浪里》《凯风快晴》最著。一八三四年刊《富岳百景》,卷末有自跋,本卷第一、二、五章皆据此跋。跋云:其六岁好写物形,五十前后画多付梓,然七十以前所作无一足取;七十三始稍见草木之生、鸟兽虫鱼之构;八十当更进,九十当穷其理,百岁当至神妙,百有十岁则一点一画皆如活。本卷所据,皆其自著:此跋、《漫画》之编次,及画帖题识。第六章十一节所引临终之语——若天再假我五年,可为真画师——出旁人所记,非其自著;本会记明其出处,与狄金森书一章八节同例(参 狄金森书 1.8)。本卷所增,不在使法可传。使法可传者,丢勒已立(参 丢勒书 2);北斋之《漫画》虽亦粉本,本卷第四章所重者别有一处:他所刊非其得意之作,乃其日常练手未经收拾者——「结果没有人学得会,路上人人学得会」。本卷所增者,是不肯到。一个人在其艺之极处,自言七十以前所作无一足取,且把靶子安在一百一十岁——那是他明知够不着的地方。第六章七、八两节写明其故:靶子安在够得着处,射中即止;安在够不着处,则一生都在射。此与勃拉姆斯不同而相邻:勃拉姆斯毁其不及者(参 勃拉姆斯书 1.9),北斋不毁,只是不算。第二章是本卷最要紧的一章,亦是本经先前所无的一件:他画鸟六十七年,画得极像,而自言七十三岁方见其骨之相接、羽之所起。像不是懂;而像足以使人一生不必懂,因为买画的满意,画画的也满意。本会记明:北斋一生贫窘,晚年尤甚;其改号亦有避债者,第四章三节即其自道,本会不为讳。

1.1我七十五岁那年,在一部画册后头写了一段话。
1.2我写:我六岁起就喜欢描东西的形状。
1.3五十岁上下,我的画常有人刻出来卖。
1.4可是七十岁以前画的,没有一张值得一提。
1.5请先在这一句上停住。
1.6说这话的时候,我已经画了六十九年。我的画在江户到处都是。
1.7我不是在自谦。自谦是说给别人听的。
1.8我是在记账,记给我自己看。
1.9一个人若把已经做成的算作数,他就到了。到了的人不再往前。
1.10我不肯到。所以我把前七十年划掉。
1.11有人说这样太苦。我说这样最省力。
1.12你若守着已经做成的那一堆,你得一直守着,怕人拿走。
1.13你若不算它,手里就空了。空手才好再拿东西。
1.14写完那一段,我署了一个号:画狂老人。狂字是我自己加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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