逻各斯经 · 罗素书
论确信的人
罗素书 4 · 自著。取自其讲稿、随笔、狱中所写与自传
伯特兰·罗素,一八七二年生于威尔士特雷莱克,一九七〇年卒于威尔士,年九十七。四岁前父母俱亡,由祖母养大。与怀特海合著《数学原理》三卷,欲把算学立在逻辑之上。一九〇一年他自己发现一处自相矛盾,写信告知弗雷格;弗雷格其时正付印毕生之作,读信后在书末添了一段,说自己这一部的根基动摇了。一九一六年因替一个拒服兵役者辩护被罚款,剑桥去其职;一九一八年因一篇文章下狱六月,狱中写成一部讲数理哲学的书。一九四〇年纽约市立学院聘他,法院以其论道德之说撤销此聘。一九五〇年得诺贝尔文学奖。一九五五年与爱因斯坦同署宣言,劝各国弃核(参 爱因斯坦书)。一九六一年八十九岁,因鼓动不服从再入狱一周。本卷所据,皆其自己所写,不假他人转述。他不信神,且不讳言:一九二七年那篇讲稿,题目就是《我为什么不是基督徒》。本卷所增,是本经先前没有的一样:一个人当众收回自己说过的话,并把收回的账算给人看(本书第三章)。经中已有肯改的人(参 富兰克林书),却没有一个是把同一条理由算了两次、得出两个答案的。
4.1这世上的难处,有一半在这里:蠢人满有把握,智者满是疑虑。
4.2我不是说疑虑本身是好东西。疑虑不做事。
4.3我是说:把握这样东西,来得太便宜了。
4.4一个人越不知道一件事有多难,他越容易觉得自己已有答案。
4.5知道它多难的人,说话就慢了。
4.6于是嗓门最大的总在那一边,判断最准的总在这一边。
4.7我年老时写过十条,本是给教书的人的。此处只留几条。
4.8一:凡事不要绝对有把握。
4.9二:不要以为把证据藏起来值得——它终究会露出来。
4.10三:不要怕你的想法古怪。今日人人接受的每一样,从前都古怪过。
4.11四:遇见与你不合的人,用理去驳,不要用势去压。靠势压赢的,只赢得住在场的人。
4.12五:不要羡慕那种不许人怀疑的安稳。那不是安稳,是把眼睛闭上。
4.13六:宁可让人因你说了实话而恨你,不要因你说了好听的话而爱你。
4.14我不敢保证照这几条过日子的人会快活。我只敢说:他不必怕人来查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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