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avid Bai · 2026-08-17 · 系于 波普尔书 5.10
一
查尔斯·泰勒据着当代学院里最体面的护教之席;而在寻常读者那一边,这个位子历来属于C·S·路易斯。
他是牛津的导师,中世纪与文艺复兴文学的一流学者,写过传世的小说;然而使他名满天下的,终究是二十世纪最有力的通俗护教。《返璞归真》一书由二战时期的广播讲稿改成,其中不用现代社会学那套沉重晦涩的词汇,而以古典逻辑家的利落与常识写出,遂使千百万战时的听众都听得懂。他不躲进神秘之中,也不请人放下理性;他自称是被证据的重量拖着,一路又踢又叫地拖进信仰里去的。
我此前论泰勒时,曾列出护教者面对世俗世界所走的三条路:柯勒律治篡改定义,将知性与理性分开,使真理与上帝之间的岔路口永不出现;陀思妥耶夫斯基不砌墙,也不狡辩,可是不认账,把心中的排序直言相告,此外一无所辩;泰勒则由论证转为诊断,把现代世俗之人说成封闭的、扁平的、有所缺失的病人。
路易斯与此三者皆不同。他不屑柯勒律治的诡辩,更断然拒绝陀氏那一句——在他看来,基督教若非事实上、历史上为真,便是一场毫无价值的妄想,不值得任何人费一分钟。他要证明它是真的。
于是他走了第四条路,而这一条比前三条都更难防:他不改词义,不换论题,也不诊断你的心理;他所做的,只是替你把门数好了。
二
先从那本书的起头说起,因为整座建筑是从那里砌上去的。
路易斯的第一块砖,是所谓客观的道德律。他说:人人心里都有一条「应当行正当之事」的自然法,此法不随时代而改;既有此法,其背后必有一位监督者,一位立法者。
这一步走得太急。
道德律并非自古便悬在那里的一道天条,而是群居之物在漫长演化中沉淀下来的活命之法。极原始的生物身上,我们看不见它;今日的人身上,我们也不能说人人守它——世上不守此法的人多得很,而他们照样活着。它不过是一条众所公认、在寻常情形下能让人一同活下去的规矩罢了。
不独人类如此。公羊有公羊的规矩,狼群有狼群的规矩;不守规矩的群,早已在演化里被淘汰干净。利他、合作、不滥杀同类,说到底是基因得以延续的群体策略,不是天上颁下的谕旨。
世界有规律,这一点不假;然而有规律只说明有定律,并不说明有意志。定律不监督谁,也不要求谁。把自然的齐一强行读作神的手迹,其间既无逻辑上的必然,又足以误导那些信任他的读者。
三
至于耶稣的身份,路易斯提出了那段有名的三难。
他说:一个人若只是人,却说出耶稣所说的那些话,他绝不可能是一位伟大的人间导师;他要么是疯子,等同于自以为是一只荷包蛋的人,要么是从地狱里出来的魔鬼,要么他就是他所自称的那一位。你必须择其一,不容折中。
这一段有两处塌陷,而且两处各自独立。
第一处在前提。据我所知,福音书里的耶稣至多自称上帝之子,而非上帝本身;而语气最明确的那些自称,又集中在《约翰福音》——四福音中成书最晚的一部,去其死已数十年。何况「上帝之子」一语本可作多种解:若一个人以为世人皆是神之子,他这样说自己,同他是不是一位道德大师,并无严格的冲突。
第二处在那张单子。三难漏掉了第四种可能,而那一种恰是今日多数史家所走的一条:传说。福音书成于其身后数十年,用的是他不常用的语言,出自早已抱定教义立场的团体之手。一位犹太拉比,原可以是极好的道德导师,身后被信徒与教会一层一层地推成神——佛陀不曾自称上帝,孔子亦不曾,而后世照样把他们抬作圣人。同样的事,同样的做法。
这一扇门一旦挂上墙,三难便一分力气也没有了。所以它从来不曾被挂上去。
四
我要说清楚,何以这一手较前三者更险。
柯勒律治那堵墙,你若盯着看,是看得见的;泰勒换题,你若留心听,是听得出来的。可是一张开好的单子,长得同严密的推理一模一样:三选一,排除其二,余者必真——这本是正当的推理形式。整个骗局只在一处,即那张单子是谁开的、开全了没有;而这一处,恰恰是他从不加以论证的一处。
于是读者越想讲道理,越老老实实地在给定的选项里挑,就越牢牢落在他手里。他并不要你放弃理性,他只要你在他划定的范围之内使用理性。天下没有比这更省力的圈套。
五
有意思的是,这个手法,路易斯自己早已画成了图。
《返璞归真》一书的立意,是要造一座超越各宗派的大厅:厅里开着许多门,一门通天主教,一门通圣公会,一门通新教。他说他只把人领到厅里,至于进哪一间屋,各人自择。
请看这座厅的形状。它同那段三难是同一副骨架:门是现成的,数目是给定的,而这座厅本身究竟存不存在,从不在讨论之列。
一座能遮风挡雨的大厅,自然是好东西,可是它须先存在。一间真的屋子,一把真的伞,虽小,却挡得住雨;一座不能证明其存在的大厅,纵然画得再敞亮,落雨的时候一滴也挡不住。
他一生的功夫,都用在把这座厅画得可信上;却始终不曾回答:这座厅凭什么立在那里。
六
路易斯尚有一件著名的器械,名曰渴望的论证。
他说:造物不会生来便怀着一种无从满足的渴望。婴孩觉饿,世上便有食物;雏鸭欲游,世上便有水;人有情欲,情欲便有其实事。随后他把这条生物学的样式搬到人的心灵上——若我在自己身上发现一种此世任何经验皆不能满足的渴望,那么最可能的解释,便是我原为另一个世界而造。
泰勒看着现代人心里那份不安,称之为一台坏了的机器;路易斯看着同一份空缺,称之为归巢的信号。写得实在漂亮,可是它在一处断掉,而且断得干净。
断处在此:从一种普遍的人类胃口,到一套极其特定的教义之间,并无任何一条逻辑的管道可通。
姑且承认他的前提,承认人对辽阔、神秘与意义的那份不能餍足的向往确实指向某种超出此世之物;纵然全部承认,那份饥饿同他端上来的这份菜单仍旧对不上。一个人在星空底下所感到的,是对无限的胃口,对崇高的胃口,对不朽的胃口;那不是——无论怎样想象也不是——对一次童贞受孕的渴求,对一位须以血为赎的神明的渴求,对犹太地某座空坟的渴求。从来没有一个人抬头望见时空的弯曲,心里想的是:啊,我灵魂里所缺的,原来是一次肉身复活,外加一部教会伦理的严格法典。
他取了一样宏大的、普遍的、属于所有人的东西——人对惊奇的能力——把它当作木马,推进来一批极其地方性的古代教条;把一份对宇宙的胃口,当成了一纸与某个教会签下的、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。
七
更要紧的一层是:他那条生物学的前提,被他自己举的例子推翻了。
雏鸭欲游,世上便有水——不错,可是次序是反的。水先在那里,而后自然选择才在鸭子身上造出那份想游的心。是先有物,后有欲;不是先有欲,后必有物。饿之所以有用,正因为食物先已存在,生物在有食物的环境里演化,才生得出饿这一副机关来。
一旦看清这个方向,那条律便整个翻转过来。凡能推想、能拼接、能把已有的欲望往外延长的脑子,必定会造出许多无物可对的渴望:人想不借器械而飞,人想长生不死,人想被所有人所爱,人想死去的人回来。这四样,没有一样在世上现成地摆着它的对象,而人人都曾有过。
我们想要翅膀,天并没有给我们翅膀,我们只能依着规律去造飞机。人所渴望的东西,多半不在自然界里现成放着,须得一样一样造出来。至于上帝,科学也造不出——科学至多造得出人工智能,而那智能纵然强大到近乎神明,也不能反过来证明另有一位神与人同在。
一种渴望寻不着东西满足它,并不奇怪。那正是一副会推想的脑子应有的样子。
八
此处还须说一句关于他自己的话。
路易斯自称是全英格兰最不情愿、最沮丧的一个归信者,仿佛是被证据逼到墙角,不得不举手。这话人人爱引。
然而一个人心里若已想进那道门,他自会替自己把理由找齐,并且找得极诚恳。诚恳不是证据。一个自幼在信里长大的人,可以毫无虚假,可以整个人被改换,可以同最虔诚的人分毫不差——这些与那些说法是真是假,全不相干。人把自己活成心里想要的样子,本是人之常情;可是活成了,并不等于那件事就是真的。
九
再说那个「冷」字,因为护教者最爱在这里用力。
他们说:客观的宇宙是冰冷的,是没有情感的;唯有一位在乎你的神,才给得出温暖。
我先承认一半。物理定律确实对人不抱温情:它不因你发现了它而对你微笑,也不因你违背了它而对你发怒;你算出一条规律,它并不知道。
但另一半必须说清楚:正因如此,它也不是冷的。冷与热本是人身上的感觉,是神经的事;宇宙的规律既不冷也不热,它只是如实运行。你去抱一块冰,冰是冷的——那个冷是你的皮肤说的,不是冰说的。
而真正的热,向来是人与人之间的事:是拥抱,是照看,是有人在你病里坐着不走。
由是可知,那位上帝为什么非得走下神坛不可。一位纯粹的立法者安慰不了任何人;旧约里那位会发怒、会后悔的,尚有几分人的模样;到了要人把整条命交出去的时候,就非得有一位能被钉在木头上、能疼、能死的神不可。三位一体正是从这个地方长出来的。
那不是从天上落下来的构造。那是照着人的需要,一寸一寸量着做出来的。
十
倘若这一篇到此为止,那便同前三篇一样了:立一个人,指出他的手法,然后收场。可是路易斯还有一件事,须得单说。
《神迹》第三章里,他想证明自然主义自相矛盾。他的话是:人的思想若全由大脑的物理化学过程所致,而那些过程是无理性的,则我们没有理由信任这些思想能够看见真理;自然主义既是由这样的思想推出来的,它就把自己推翻了。
这条论证在起手处便已断了,断在一个词上。
物理过程不是「无理性的」,至多只是「非理性的」——它们本身不作推理,如此而已。这两样不是一回事。一台计算器不作推理,可是它算得准;一架钟不懂时间,可是它报得对。「不作推理」并不等于「靠不住」。路易斯需要的是后一个意思,他手里只有前一个,于是整条论证在第一步就落了空。
还可以再进一层。人之所以能推理,恰恰因为自然是有规律的。若世上的事全无定准,今日之因不生明日之果,那么推理这件事根本无从做起,会推理的东西也根本长不出来。他当作威胁的那样东西,正是他所倚仗的那个前提。
十一
一九四八年二月二日,牛津的苏格拉底俱乐部。二十八岁的伊丽莎白·安斯康姆当众拆解了这一章。
她的路数,是把物理上的「因与果」同逻辑上的「据与断」分开:一件事在物理上如何被引起,与它在道理上凭什么成立,是两回事。
她所举的例子并不好——地上湿了,所以下过雨。这一步是靠不住的:消防栓破了,洒水车过去了,地上一样会湿。这一类推断至多是概然,正是休谟所说的习惯。
可是那个分别本身并不因此塌掉。凡人皆有死,苏格拉底是人,故苏格拉底有死——这一步不是习惯,它成立与否,同任何人经验过什么全不相干。
所以实情是这样:她的例子失手了,而路易斯的论证仍旧是错的——他自己那一步早就断了,无论有没有人来驳。
十二
他回去改了。一九六〇年的第二版里,那一章重写过。
然而请看他改了什么。他不再谈思想是「有效」还是「无效」,转而说:自然主义无法为「物理的因果」与「逻辑的据断」之间的关系给出充分的交代,故而理性得以存在,必须有一套理性的框架先织进实在的经纬里去。
结论一个字没有动。动的是通向它的那条路。
这正是我在论马克思那一篇里说过的事。打补丁本身不是罪;任何理论都会错,错了就该改。要问的只有一句:补上去之后,它说的是什么。
这一块补丁说的是:一个关于物理大脑如何推理的问题,用一个神圣框架来回答。可是那个框架又怎样进到大脑里去、怎样使一堆化学反应变成一次有效的推论?这一层他没有说,也说不出。他没有解开那个结,只是把它挪到了看不见的地方。
至于自然主义能不能交代——能。大脑是演化出来的器官,是一件求生的工具。一个物种若其脑中的因果不能大致映住世上的因果,判不准捕食者的来路,算不清河水的深浅,它在几代之内就没有了。所谓理性,不过是被自然选择一点一点校准过的、能把现实描得比较准的那副机关。
退一步说,纵使自然主义一时交代不清意识从何而来,路易斯那一套也交代不清,而且更无从下手。用一个不可知的神学谜团去答一个生物学的难题,看着像是给了答案,其实一个字也没有给。
安斯康姆终究没有同意他改后的结论。这一路的论证至今仍有少数人接着做,然而它从来没有成为主流哲学需要认真绕开的一道坎。
十三
那么,那句人人爱说的「诚实与认真」,还剩下多少?
一九六〇年七月,他的妻子死于癌症。次年,他把守丧时写的几本笔记出成一册,署了一个假名:克拉克。直到一九六三年他自己死后,那本书才用他本人的名字重印。
这是一本奇书,他没有把话说圆。开篇头一句:没有人告诉我,悲伤的感觉竟如此像恐惧。
请在这一句上停一停。
一个人若真信天堂,妻子先去,他该有的是难过,是牵挂,是空落。不该是恐惧。恐惧是不确定的产物——你怕的是不知道她去了哪里,怕的是那一边什么也没有。写下那一句的时候,他自己已经不确定了。
再往下更狠。他问:除了我们自己走投无路的愿望之外,我们凭什么以为那一位照人所能设想的任何标准算得上「善」?他甚至设想,那一位或许是宇宙间的一个施虐者。
写到这里,这本书是真的。一个人把自己最坏的那个钟点原样写下来,不加掩饰——前面那三位,没有一个做过。
可是书没有停在这里。
他往下走,最后落在这样一句上:我心里那个上帝的样子,本不是神的样子;它须得被打碎,一次又一次,而打碎它的正是他自己——他是那位伟大的毁像者。
请看这一步做了什么。
上帝没有来。祷告没有应。妻子照样死了。这些事实一件也没有变,变的只是它们的名目:那位不来的,如今叫作在场;那一片沉默,如今叫作一堂课。
结论一个字没有动。
十四
于是我们看见同一个动作做了两遍。
一九四八年他的论证被驳倒,十二年后他重写那一章——结论不动,改的是通向它的那条路。
一九六〇年他的信仰在他身上垮掉,一年之后他写成那本书——结论不动,改的是那场垮塌的名目。
无论发生什么,那个终点都活了下来。论证被驳倒,它活着;上帝一言不发地看着妻子死去,它也活着。
那么请问:要发生什么事,他才会说自己错了?
我在论马克思那一篇里问过同样一句。答案在这里也是一样的:没有。一件也没有。
至于他为什么如此,我不去猜。有人说是名声,是半生的著作,是断不了的利害。这些我无从证实,也不打算把无从证实的东西写进文章里。
我只把两件查得到的事并排放着:一九六一年那本书署的是假名;一九六三年他死后,才用了真名。其余的,读的人自己看。
十五
所以四条路是这样的:柯勒律治动了理性的工具本身;陀思妥耶夫斯基把工具丢开,直认自己的取舍;泰勒把论证换成诊断,说健康的人病了;路易斯不动工具,不换题目,不诊断谁,他只把门数了一遍,然后告诉你,门就这么多。这一手最省力,最像道理,也最难当场识破。
而他同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分别,比人们以为的要小得多。陀氏当众说过:纵使真理在基督之外,我仍留在基督这一边。路易斯从不这样说,可是他做了两遍——头一遍在书房里,第二遍在妻子的病床边。
分别只在于:一个说了出来,一个没有。
至于我们该往哪里去,那不是他画在纸上的大厅,而是一座认得清规律的屋子:在那里我们承认宇宙的客观与无情,却并不因此荒凉——懂得规律可以护住自己,而人与人相待,足以暖过这世间。世上还有许多人不识那位上帝,照样活得健康而有尊严。
我所指的是那张单子。至于那个人:他把自己最坏的那个钟点写下来了,这是另外三个都不曾做过的;而写完之后,他又回到了原处。两句都得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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