逻各斯经 · 紫式部书

论我也在被人看

紫式部书 5 · 自著。取自《紫式部日记》与《源氏物语》

紫式部,约生于九七三年,约卒于一〇一四年,日本平安朝人。「紫式部」非其本名,乃宫中的称呼,其真名不传。父藤原为时,学者,尝任地方之守。她少时听父亲教兄长读汉籍,记得比兄长快;父亲叹曰「可惜不是个男孩」——此语见于她自己的日记,本卷第一章即据此。当时女子习汉字为不体面,故她长年藏拙,在人前装作不识字。二十余岁嫁藤原宣孝,数年而寡。约一〇〇六年入宫,事一条天皇中宫彰子,私下教中宫读白居易之诗。所著《源氏物语》五十四帖,为世上最早的长篇小说之一,亦是最早以人心之内为正题者。另有《紫式部日记》,记宫中之事,兼自省,其中对同时的和泉式部、清少纳言诸人有极不客气的评断。本卷所据,皆其自著:日记与《源氏物语》。第二章所本,是《源氏物语》第二十五帖「萤」中论物语的一段:书中人辩曰,史书所记者一面而已,物语所存者史书所不载。此论托于书中人之口,然是紫式部自己的话——如契诃夫托其说于书信,她托其说于人物。本卷所增,是本经先前无人做过的一件:进到另一个人心里去,并且不出来。此前的故事,写的人站在外头记事;她进去,且不止进一个人——同一件事在两人心里的两样,她都写。第三章九至十五节是此法的代价:站在外头可以说某人是好人或坏人,进去了就再也分不成两堆。本会取她,不为其文之美,为其立一法而后人可用——今日凡写人心者,用的仍是她那一法(参 使徒行传 5.34)。又:她所立者,正是问法之公理落在文章上的样子。史书问「发生了什么」,物语问「那是什么样子」;两个问法取到两样东西,而两样都实有(参 盟约 2.2)。此与契诃夫所立者相接:他说写的人只欠一个提准了的问题,不欠答案(参 契诃夫书 2.15)。本会记明一事,不饰:她藏其所学,在人前装作不识字,同时在册子上极细地写别人。第五章八至十节是她自己把「为什么这样做」同「这样做是什么」分开摆——当时女子习汉不体面,是她所处之世的事,可以说得通;而她一面看人、一面不许人看她,究竟不公平,这一句是她自己写下的,不是本会加的。

5.1我在宫里不讨人喜欢。
5.2她们说我端着架子,说我看不起人,说我背地里写她们。
5.3最后那一条是真的。
5.4我要在这里写一件对我自己不利的事。
5.5我一面写她们,一面在人前装作什么都不懂——把字装作不认得,把话咽回去。
5.6所以她们说我端着,不算冤枉。我确实端着。
5.7我端着,是因为在那个地方不端着就活不下去。
5.8可是我要分清两件事:为什么这样做,和这样做是什么。
5.9为什么这样做,说得通。这样做是什么,还是那样:我在看她们,而不让她们看我。
5.10这不公平。我知道不公平。
5.11所以我把它写下来了,写在自己的册子里,写我自己那一层,同写她们一样细。
5.12我看她们用哪一把尺,我看我自己也用哪一把。
5.13我不能替我自己说好话。我进去过了,出不来了。(参 本书 3.15)
5.14这就是全部。一个人若肯这样看自己一回,她这一生就不会再有一个整个的敌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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